【評論主題】44 汽車駕駛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① 未領有駕駛執照駕駛小型車或機器腳踏車 ② 領有機器腳踏車駕駛執照,駕駛小型車 ③ 駕駛執照逾有效期間 仍
【評論內容】
第 22條
駕駛執照逾有效期間仍駕車
處新臺幣一千八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駕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