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Hallie】點評問題和點評內容

【評論主題】4 下列何種情形,人民不得請求國家賠償?(A)道路交通主管機關委託民間拖吊業者拖吊車輛,拖吊業者不慎毀損受拖吊車輛(B)公立學校教師對學童實施管教措施,致學童身體受傷(C)民眾至公立醫院就醫,因醫師之

【評論內容】

惟參照最高法院93年度台上字第1486號判決要旨,政府機關依法所設立之公立醫院與病患間所成立之醫療關係,乃政府機關立於私法主體之地位所從事之私經濟行為,與其立於統治權行政主體所為公權力之行使不同,是公立醫院與病患間之醫療關係,仍屬一般私法契約之關係。是請求權人主張中興院區應負國家賠償責任云云,即無可採,爰依據臺北市政府國家賠償事件處理要點第11點規定拒絕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