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27 某直轄市制定某自治條例,條文中附有罰則。下列有關罰則之敘述,何者錯誤?(A)罰鍰之處罰,最高以新臺幣十萬元為上限,並得規定連續處罰(B)得規定吊銷執照(C)得規定停止營業(D)得規定勒令停工

【評論內容】

不能用行政罰法第二條嗎?

  本法所稱其他種類行政罰,指下列裁罰性之不利處分:   一、限制或禁止行為之處分:限制或停止營業、吊扣證照、命令停工或停止使用、禁止行駛、禁止出入港口、機場或特定場所、禁止製造、販賣、輸出入、禁止申請或其他限制或禁止為一定行為之處分。   二、剝奪或消滅資格、權利之處分:命令歇業、命令解散、撤銷或廢止許可或登記、吊銷證照、強制拆除或其他剝奪或消滅一定資格或權利之處分。   三、影響名譽之處分:公布姓名或名稱、公布照片或其他相類似之處分。   四、警告性處分:警告、告誡、記點、記次、講習、輔導教育或其他相類似之處分。

【評論主題】27 某直轄市制定某自治條例,條文中附有罰則。下列有關罰則之敘述,何者錯誤?(A)罰鍰之處罰,最高以新臺幣十萬元為上限,並得規定連續處罰(B)得規定吊銷執照(C)得規定停止營業(D)得規定勒令停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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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用行政罰法第二條嗎?

  本法所稱其他種類行政罰,指下列裁罰性之不利處分:   一、限制或禁止行為之處分:限制或停止營業、吊扣證照、命令停工或停止使用、禁止行駛、禁止出入港口、機場或特定場所、禁止製造、販賣、輸出入、禁止申請或其他限制或禁止為一定行為之處分。   二、剝奪或消滅資格、權利之處分:命令歇業、命令解散、撤銷或廢止許可或登記、吊銷證照、強制拆除或其他剝奪或消滅一定資格或權利之處分。   三、影響名譽之處分:公布姓名或名稱、公布照片或其他相類似之處分。   四、警告性處分:警告、告誡、記點、記次、講習、輔導教育或其他相類似之處分。

【評論主題】27 某直轄市制定某自治條例,條文中附有罰則。下列有關罰則之敘述,何者錯誤?(A)罰鍰之處罰,最高以新臺幣十萬元為上限,並得規定連續處罰(B)得規定吊銷執照(C)得規定停止營業(D)得規定勒令停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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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法所稱其他種類行政罰,指下列裁罰性之不利處分:   一、限制或禁止行為之處分:限制或停止營業、吊扣證照、命令停工或停止使用、禁止行駛、禁止出入港口、機場或特定場所、禁止製造、販賣、輸出入、禁止申請或其他限制或禁止為一定行為之處分。   二、剝奪或消滅資格、權利之處分:命令歇業、命令解散、撤銷或廢止許可或登記、吊銷證照、強制拆除或其他剝奪或消滅一定資格或權利之處分。   三、影響名譽之處分:公布姓名或名稱、公布照片或其他相類似之處分。   四、警告性處分:警告、告誡、記點、記次、講習、輔導教育或其他相類似之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