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QQ50702】點評問題和點評內容

【評論主題】3. 下列各種所得,何者免納綜合所得稅? (A)高中〈職〉教職員薪資所得 (B)借調香港大學講學之薪資所得 (C)警察薪資所得 (D)公務員薪資所得。

【評論內容】所得稅法第4條:自國外聘請之技術人員及大專學校教授,依據外國政府機關、團體或教育、文化機構與中華民國政府機關、團體、教育機構所簽訂技術合作或文化教育交換合約,在中華民國境內提供勞務者,其由外國政府機關、團體或教育、文化機構所給付之薪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