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7 甲公司 111 年度國內所得 800 萬元,美國分公司所得 300 萬元,已在美國繳納 63 萬元所得稅, 試問甲公司 111 年度應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金額為 多少?
(A) 157 萬元
(B) 160 萬元
(C) 187 萬元
(D) 220 萬元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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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QQ5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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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國內所得:800萬×20%=160萬 併...
【用戶】NH19372
【年級】小一下
【評論內容】A國內所得 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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