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民營鐵路列車駕駛人員違反第三十四條之一第一項規定,未經撿定合格並領有執照而駕駛列車者,處:(A)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緩(B)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緩(C)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
【評論內容】檢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