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272.依社會秩序維護法及現行相關法律之規定,下列何種行為不適用社會秩序維護法之規 定處罰? (A)出門攜帶開山刀防身 (B)原住民為抗議政府官員發言不當,集結總統府前執持獵槍開槍示威 (C)十六歲女
【評論內容】
(A)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1項第1款→無正當理由攜帶具有殺傷力之器械、化學製劑或其他危險物品者。
(B)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1項第2款→無正當理由鳴槍者。
(C)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
(D)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6條第1項第1款→吸食或施打煙毒或麻醉藥品以外之迷幻物品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