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6 以人民為一方當事人之行政契約,若依法應以甄選或其他競爭方式決定該當事人,而行政機關在簽訂該行政契約前,未事先公告當事人應具之資格及決定當事人之程序,該行政契約之效力如何?(A)有效,但得撤銷 (B
【評論內容】行政程序法第 138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