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10 將文書置於送達地之地方自治或警察機關,並作送達通知書兩份,一份黏貼於應受送達人住居所、事務所、營業所或其就業處所門首,另一份交由鄰居轉交或置於該送達處所信箱或其他適當位置,以為送達,係屬於下列何
【評論內容】斷句應該是不獲會晤「應受送達人」,就是沒見到應受送達人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