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20 審計機關或審計人員行使職權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A)審計機關為行使職權,得派員持審計部稽察證,向有關之公私團體或個人查詢,或調閱簿籍、憑證或其他文件,各該負責人不得隱匿或拒絕 (B)審計機關為

【評論內容】

審計機關為行使職權,得派員持審計部稽察證,向有關之公私團體或個人查詢,或調閱簿籍、憑證或其他文件,各該負責人不得隱匿或拒絕;遇有疑問,並應為詳實之答復。行使前項職權,必要時,得知照司法或警憲機關協助

【評論主題】22 民國111年11月16日總統公告中華民國109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含附屬單位決算及綜計表)最終審定數額表及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2期特別決算審核報告(中華民國108年度至109年度)

【評論內容】審計長於中央政府總決算送達後三個月內完成其審核,編造最終審定數額表, 並提出審核報告於立法院。

【評論主題】22 民國111年11月16日總統公告中華民國109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含附屬單位決算及綜計表)最終審定數額表及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2期特別決算審核報告(中華民國108年度至109年度)

【評論內容】審計長於中央政府總決算送達後三個月內完成其審核,編造最終審定數額表, 並提出審核報告於立法院。

【評論主題】20 審計機關或審計人員行使職權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A)審計機關為行使職權,得派員持審計部稽察證,向有關之公私團體或個人查詢,或調閱簿籍、憑證或其他文件,各該負責人不得隱匿或拒絕 (B)審計機關為

【評論內容】

審計機關為行使職權,得派員持審計部稽察證,向有關之公私團體或個人查詢,或調閱簿籍、憑證或其他文件,各該負責人不得隱匿或拒絕;遇有疑問,並應為詳實之答復。行使前項職權,必要時,得知照司法或警憲機關協助

【評論主題】20 審計機關或審計人員行使職權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A)審計機關為行使職權,得派員持審計部稽察證,向有關之公私團體或個人查詢,或調閱簿籍、憑證或其他文件,各該負責人不得隱匿或拒絕 (B)審計機關為

【評論內容】

審計機關為行使職權,得派員持審計部稽察證,向有關之公私團體或個人查詢,或調閱簿籍、憑證或其他文件,各該負責人不得隱匿或拒絕;遇有疑問,並應為詳實之答復。行使前項職權,必要時,得知照司法或警憲機關協助

【評論主題】22 民國111年11月16日總統公告中華民國109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含附屬單位決算及綜計表)最終審定數額表及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2期特別決算審核報告(中華民國108年度至109年度)

【評論內容】審計長於中央政府總決算送達後三個月內完成其審核,編造最終審定數額表, 並提出審核報告於立法院。

【評論主題】20 審計機關或審計人員行使職權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A)審計機關為行使職權,得派員持審計部稽察證,向有關之公私團體或個人查詢,或調閱簿籍、憑證或其他文件,各該負責人不得隱匿或拒絕 (B)審計機關為

【評論內容】

審計機關為行使職權,得派員持審計部稽察證,向有關之公私團體或個人查詢,或調閱簿籍、憑證或其他文件,各該負責人不得隱匿或拒絕;遇有疑問,並應為詳實之答復。行使前項職權,必要時,得知照司法或警憲機關協助

【評論主題】22 民國111年11月16日總統公告中華民國109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含附屬單位決算及綜計表)最終審定數額表及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2期特別決算審核報告(中華民國108年度至109年度)

【評論內容】審計長於中央政府總決算送達後三個月內完成其審核,編造最終審定數額表, 並提出審核報告於立法院。

【評論主題】20 審計機關或審計人員行使職權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A)審計機關為行使職權,得派員持審計部稽察證,向有關之公私團體或個人查詢,或調閱簿籍、憑證或其他文件,各該負責人不得隱匿或拒絕 (B)審計機關為

【評論內容】

審計機關為行使職權,得派員持審計部稽察證,向有關之公私團體或個人查詢,或調閱簿籍、憑證或其他文件,各該負責人不得隱匿或拒絕;遇有疑問,並應為詳實之答復。行使前項職權,必要時,得知照司法或警憲機關協助

【評論主題】22 民國111年11月16日總統公告中華民國109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含附屬單位決算及綜計表)最終審定數額表及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2期特別決算審核報告(中華民國108年度至109年度)

【評論內容】審計長於中央政府總決算送達後三個月內完成其審核,編造最終審定數額表, 並提出審核報告於立法院。

【評論主題】15. 依會計法規定,下列何者屬政府編製對外報告之需要?(A)行政之需要 (B)司法之需要 (C)預算執行進度 (D)管理控制與決策

【評論內容】

各種會計報告應劃分會計年度,按左列需要,編製各種定期與不定期之報告,並得兼用統計與數理方法,為適當之分析、解釋或預測:一、對外報告,應按行政、監察、立法之需要,及人民所須明瞭之會計事實編製之。二、對內報告,應按預算執行情形、業務進度及管理控制與決策之需要編製之。

【評論主題】191下列敘述何者為錯誤?(A)未達公告金額採購之監辦,依其屬地方,由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另定之。未另定者,比照中央規定辦理。(B)未達公告金額之招標方式,在地方由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定之。地方未定者

【評論內容】未達公告金額採購之監辦,依其屬中央或地方,由主管機關、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另定之。未另定者,比照前項規定辦理。

【評論主題】176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規定,價格納入評分者,其所占總滿分之比率不得低於?(A)百分之二十。(B)百分之三十。(C)百分之五十。(D)百分之六十。

【評論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 第 16 條評定最有利標涉及評分者,招標文件應載明下列事項:一、各評選項目之配分。其子項有配分者,亦應載明。二、總滿分及其合格分數,或各評選項目之合格分數。三、總評分不合格者,不得作為協商對象或最有利標。個別子項不合格即不得作為協商對象或最有利標者,應於招標文件載明。價格納入評分者,其所占總滿分之比率,不得低於百分之二十,且不得逾百分之五十。

【評論主題】174機關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辦理最有利標評選,下列何者為錯誤?(A)招標文件未訂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由廠商於投標文件載明標價者,應規定廠商於投標文件內詳列報價內容,並納入評選。(B)招標文件已訂明

【評論內容】

第 9 條招標文件未訂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由廠商於投標文件載明標價者,應規定廠商於投標文件內詳列報價內容,並納入評選。招標文件已訂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者,仍得規定廠商於投標文件內詳列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並納入評選。

【評論主題】161機關辦理採購,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機關於招標文件規定廠商得請求釋疑之期限,至少應有等標期之四分之一,且不得少於10日。(B)廠商對招標文件規定提出異議者,招標機關應自收受異議之次日起15日內

【評論內容】

採購法施行細則 43機關於招標文件規定廠商得請求釋疑之期限,至少應有等標期之四分之一採購法 75對招標文件規定提出異議者,為自公告或邀標之次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但不得少於十日。

【評論主題】114 機關得視案件性質及實際需要,於招標文件中規定得標廠商得支領預付款,並訂明廠商應先提供同額預付款還款保證,其提供保證之時機為? (A)支領預付款前。 (B)決標後簽約前。 (C)繳納履約保證金時

【評論內容】第 四 章 預付款還款保證第 21 條機關得視案件性質及實際需要,於招標文件中規定得標廠商得支領預付款及其金額,並訂明廠商支領預付款前應先提供同額預付款還款保證。機關必要時得通知廠商就支領預付款後之使用情形提出說明。

【評論主題】8 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廠商領標,目前多為利用政府電子採購網採電子領標。 (B)公開招標之等標期,自機關傳輸招標資訊至主管機關資料庫當日起算。 (C)廠商領標時不得登記領標廠商名稱。 (D)平底

【評論內容】機關辦理公開招標,其公告自刊登政府採購公報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之等標期,應視案件性質與廠商準備及遞送投標文件所需時間合理訂定之。

【評論主題】2 下列何者錯誤? (A)未達公告金額之工程或財物採購,得由機關視需要決定是否填具結算驗收證明書。 (B)結算驗收證明書或其他類似文件,機關應於驗收完畢後15日內填具。 (C)機關辦理採購,有部分先行

【評論內容】第 99 條機關辦理採購,有部分先行使用之必要或已履約之部分有減損滅失之虞者,應先就該部分辦理驗收或分段查驗供驗收之用,並得就該部分支付價金及起算保固期間。

【評論主題】1. 下列何者應辦理特種會計事務中特種基金之會計事務?(A)普通公務機關 (B)營業基金 (C)公債基金 (D)信託基金

【評論內容】

六、特種基金之會計事務:謂特種基金之管理機關,關於所管基金處理之會計事務。前項第六款稱特種基金者:謂除營業基金、公債基金及另為事業會計之事業基金外,各種信託基金、留本基金、非營業之循環基金等,不屬於普通基金之各種基金。

【評論主題】30 下列有關各機關或基金應辦理結帳之時點,何者錯誤?(A)機關裁撤時 (B)基金結束時 (C)會計年度終了時 (D)會計事務之主管或主辦人員交代時

【評論內容】各機關或基金有左列情形之一時,應辦理結帳或結算:一、會計年度終了時。二、有每月、每季或每半年結算一次之必要者,其每次結算時。三、非常事件,除第一款、第二款情形外,其事件終了時。四、機關裁撤或基金結束時。

【評論主題】9 政府各機關辦理政策及業務宣導之預算,應多久於機關資訊公開區公布宣導主題、媒體類型、期程、金額、執行單位等事項? (A)按週 (B)按月(C)按季 (D)按年

【評論內容】前項辦理政策及業務宣導之預算,各主管機關應就其執行情形加強管理,按月於機關資訊公開區公布宣導主題、媒體類型、期程、金額、執行單位等事版權所有,重製必究項,並於主計總處網站專區公布,按季送立法院備查

【評論主題】43 下列何者非審計法第 2 條所規定之審計職權?(A)審定決算 (B)審議總決算審核報告(C)考核財務效能 (D)核定財務責任

【評論內容】

審議總決算審核報告>>>立法院

審計職權如左: 一 監督預算之執行。 二 核定收支命令。 三 審核財務收支,審定決算。A 四 稽察財物及財政上之不法或不忠於職務之行為。 五 考核財務效能。C 六 核定財務責任。D 七 其他依法律應行辦理之審計事項。

【評論主題】20 審計機關或審計人員行使職權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A)審計機關為行使職權,得派員持審計部稽察證,向有關之公私團體或個人查詢,或調閱簿籍、憑證或其他文件,各該負責人不得隱匿或拒絕 (B)審計機關為

【評論內容】

審計機關為行使職權,得派員持審計部稽察證,向有關之公私團體或個人查詢,或調閱簿籍、憑證或其他文件,各該負責人不得隱匿或拒絕;遇有疑問,並應為詳實之答復。行使前項職權,必要時,得知照司法或警憲機關協助

【評論主題】22 民國111年11月16日總統公告中華民國109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含附屬單位決算及綜計表)最終審定數額表及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2期特別決算審核報告(中華民國108年度至109年度)

【評論內容】審計長於中央政府總決算送達後三個月內完成其審核,編造最終審定數額表, 並提出審核報告於立法院。

【評論主題】22 民國111年11月16日總統公告中華民國109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含附屬單位決算及綜計表)最終審定數額表及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2期特別決算審核報告(中華民國108年度至109年度)

【評論內容】審計長於中央政府總決算送達後三個月內完成其審核,編造最終審定數額表, 並提出審核報告於立法院。

【評論主題】20 審計機關或審計人員行使職權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A)審計機關為行使職權,得派員持審計部稽察證,向有關之公私團體或個人查詢,或調閱簿籍、憑證或其他文件,各該負責人不得隱匿或拒絕 (B)審計機關為

【評論內容】

審計機關為行使職權,得派員持審計部稽察證,向有關之公私團體或個人查詢,或調閱簿籍、憑證或其他文件,各該負責人不得隱匿或拒絕;遇有疑問,並應為詳實之答復。行使前項職權,必要時,得知照司法或警憲機關協助

【評論主題】15. 依會計法規定,下列何者屬政府編製對外報告之需要?(A)行政之需要 (B)司法之需要 (C)預算執行進度 (D)管理控制與決策

【評論內容】

各種會計報告應劃分會計年度,按左列需要,編製各種定期與不定期之報告,並得兼用統計與數理方法,為適當之分析、解釋或預測:一、對外報告,應按行政、監察、立法之需要,及人民所須明瞭之會計事實編製之。二、對內報告,應按預算執行情形、業務進度及管理控制與決策之需要編製之。

【評論主題】191下列敘述何者為錯誤?(A)未達公告金額採購之監辦,依其屬地方,由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另定之。未另定者,比照中央規定辦理。(B)未達公告金額之招標方式,在地方由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定之。地方未定者

【評論內容】未達公告金額採購之監辦,依其屬中央或地方,由主管機關、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另定之。未另定者,比照前項規定辦理。

【評論主題】176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規定,價格納入評分者,其所占總滿分之比率不得低於?(A)百分之二十。(B)百分之三十。(C)百分之五十。(D)百分之六十。

【評論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 第 16 條評定最有利標涉及評分者,招標文件應載明下列事項:一、各評選項目之配分。其子項有配分者,亦應載明。二、總滿分及其合格分數,或各評選項目之合格分數。三、總評分不合格者,不得作為協商對象或最有利標。個別子項不合格即不得作為協商對象或最有利標者,應於招標文件載明。價格納入評分者,其所占總滿分之比率,不得低於百分之二十,且不得逾百分之五十。

【評論主題】174機關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辦理最有利標評選,下列何者為錯誤?(A)招標文件未訂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由廠商於投標文件載明標價者,應規定廠商於投標文件內詳列報價內容,並納入評選。(B)招標文件已訂明

【評論內容】

第 9 條招標文件未訂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由廠商於投標文件載明標價者,應規定廠商於投標文件內詳列報價內容,並納入評選。招標文件已訂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者,仍得規定廠商於投標文件內詳列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並納入評選。

【評論主題】161機關辦理採購,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機關於招標文件規定廠商得請求釋疑之期限,至少應有等標期之四分之一,且不得少於10日。(B)廠商對招標文件規定提出異議者,招標機關應自收受異議之次日起15日內

【評論內容】

採購法施行細則 43機關於招標文件規定廠商得請求釋疑之期限,至少應有等標期之四分之一採購法 75對招標文件規定提出異議者,為自公告或邀標之次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但不得少於十日。

【評論主題】114 機關得視案件性質及實際需要,於招標文件中規定得標廠商得支領預付款,並訂明廠商應先提供同額預付款還款保證,其提供保證之時機為? (A)支領預付款前。 (B)決標後簽約前。 (C)繳納履約保證金時

【評論內容】第 四 章 預付款還款保證第 21 條機關得視案件性質及實際需要,於招標文件中規定得標廠商得支領預付款及其金額,並訂明廠商支領預付款前應先提供同額預付款還款保證。機關必要時得通知廠商就支領預付款後之使用情形提出說明。

【評論主題】8 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廠商領標,目前多為利用政府電子採購網採電子領標。 (B)公開招標之等標期,自機關傳輸招標資訊至主管機關資料庫當日起算。 (C)廠商領標時不得登記領標廠商名稱。 (D)平底

【評論內容】機關辦理公開招標,其公告自刊登政府採購公報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之等標期,應視案件性質與廠商準備及遞送投標文件所需時間合理訂定之。

【評論主題】2 下列何者錯誤? (A)未達公告金額之工程或財物採購,得由機關視需要決定是否填具結算驗收證明書。 (B)結算驗收證明書或其他類似文件,機關應於驗收完畢後15日內填具。 (C)機關辦理採購,有部分先行

【評論內容】第 99 條機關辦理採購,有部分先行使用之必要或已履約之部分有減損滅失之虞者,應先就該部分辦理驗收或分段查驗供驗收之用,並得就該部分支付價金及起算保固期間。

【評論主題】1. 下列何者應辦理特種會計事務中特種基金之會計事務?(A)普通公務機關 (B)營業基金 (C)公債基金 (D)信託基金

【評論內容】

六、特種基金之會計事務:謂特種基金之管理機關,關於所管基金處理之會計事務。前項第六款稱特種基金者:謂除營業基金、公債基金及另為事業會計之事業基金外,各種信託基金、留本基金、非營業之循環基金等,不屬於普通基金之各種基金。

【評論主題】30 下列有關各機關或基金應辦理結帳之時點,何者錯誤?(A)機關裁撤時 (B)基金結束時 (C)會計年度終了時 (D)會計事務之主管或主辦人員交代時

【評論內容】各機關或基金有左列情形之一時,應辦理結帳或結算:一、會計年度終了時。二、有每月、每季或每半年結算一次之必要者,其每次結算時。三、非常事件,除第一款、第二款情形外,其事件終了時。四、機關裁撤或基金結束時。

【評論主題】9 政府各機關辦理政策及業務宣導之預算,應多久於機關資訊公開區公布宣導主題、媒體類型、期程、金額、執行單位等事項? (A)按週 (B)按月(C)按季 (D)按年

【評論內容】前項辦理政策及業務宣導之預算,各主管機關應就其執行情形加強管理,按月於機關資訊公開區公布宣導主題、媒體類型、期程、金額、執行單位等事版權所有,重製必究項,並於主計總處網站專區公布,按季送立法院備查

【評論主題】43 下列何者非審計法第 2 條所規定之審計職權?(A)審定決算 (B)審議總決算審核報告(C)考核財務效能 (D)核定財務責任

【評論內容】

審議總決算審核報告>>>立法院

審計職權如左: 一 監督預算之執行。 二 核定收支命令。 三 審核財務收支,審定決算。A 四 稽察財物及財政上之不法或不忠於職務之行為。 五 考核財務效能。C 六 核定財務責任。D 七 其他依法律應行辦理之審計事項。

【評論主題】21. 依據共同供應契約(下稱本契約)實施辦法,下列敘述何者有誤?(A)適用機關之採購需求在本契約所載可供訂購之數量或金額範圍內,得利用本契約辦理採購(B)機關辦理查核金額以上之採購,原則上不得利用本

【評論內容】(D)附加採購應與訂購標的相關,且附加採購金額不得逾20萬元及訂購標的金額正確:不得逾公告金額十分之一 = 15萬元

【評論主題】17. 關於採購履約爭議調解規則,下列敘述何者有誤?(A)應先為程序審查再進行實體審查 (B)調解以不公開為原則 (C)調解委員為5人至17人 (D)若當事人不適格應為不受理之決議

【評論內容】第 86 條主管機關及直轄市、縣(市)政府為處理中央及地方機關採購之廠商申訴及機關與廠商間之履約爭議調解,分別設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置委員七人至三十五人,由主管機關及直轄市、縣(市)政府聘請具有法律或採購相關專門知識之公正人士擔任,其中三人並得由主管機關及直轄市、縣(市)政府高級人員派兼之。但派兼人數不得超過全體委員人數五分之一。

【評論主題】21. 依據共同供應契約(下稱本契約)實施辦法,下列敘述何者有誤?(A)適用機關之採購需求在本契約所載可供訂購之數量或金額範圍內,得利用本契約辦理採購(B)機關辦理查核金額以上之採購,原則上不得利用本

【評論內容】(D)附加採購應與訂購標的相關,且附加採購金額不得逾20萬元及訂購標的金額正確:不得逾公告金額十分之一 = 15萬元

【評論主題】17. 關於採購履約爭議調解規則,下列敘述何者有誤?(A)應先為程序審查再進行實體審查 (B)調解以不公開為原則 (C)調解委員為5人至17人 (D)若當事人不適格應為不受理之決議

【評論內容】第 86 條主管機關及直轄市、縣(市)政府為處理中央及地方機關採購之廠商申訴及機關與廠商間之履約爭議調解,分別設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置委員七人至三十五人,由主管機關及直轄市、縣(市)政府聘請具有法律或採購相關專門知識之公正人士擔任,其中三人並得由主管機關及直轄市、縣(市)政府高級人員派兼之。但派兼人數不得超過全體委員人數五分之一。

【評論主題】80 下列何機關應試行編製綠色國民所得帳之報告?(A) 行政院(B) 財政部(C) 經濟部(D) 審計部

【評論內容】預算法 29行政院應編製國富統計、綠色國民所得帳及關於稅式支出、移轉性支付之報告。 前項報告內容應於政府網站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