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胡安茜】點評問題和點評內容

【評論主題】15 下列有關會計人員財務責任之敘述,何者錯誤?(A)會計帳簿之記載,因繕寫錯誤,而致公庫受損失者,關係會計人員應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B)審計機關決定剔除或繳還之款項,如未能悉數追還,經查明該機關主辦

【評論內容】

各機關主辦會計人員,對於不合法之會計程序或會計文書,應使之更正;不更正者,應拒絕之,並報告該機關主管長官。

前項不合法之行為,由於該機關主管長官之命令者,應以書面聲明異議;如不接受時,應報告該機關之主管上級機關長官與其主辦會計人員或主計機關。

不為前二項之異議及報告時,關於不合法行為之責任,主辦會計人員應連帶負之。

【評論主題】15 下列有關會計人員財務責任之敘述,何者錯誤?(A)會計帳簿之記載,因繕寫錯誤,而致公庫受損失者,關係會計人員應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B)審計機關決定剔除或繳還之款項,如未能悉數追還,經查明該機關主辦

【評論內容】

各機關主辦會計人員,對於不合法之會計程序或會計文書,應使之更正;不更正者,應拒絕之,並報告該機關主管長官。

前項不合法之行為,由於該機關主管長官之命令者,應以書面聲明異議;如不接受時,應報告該機關之主管上級機關長官與其主辦會計人員或主計機關。

不為前二項之異議及報告時,關於不合法行為之責任,主辦會計人員應連帶負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