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42. 依據保險法第 16 條規定,要保人對下列哪些關係者的生命或身體具有保險利益?(A) 以永久共同生活為目的而同居於一家之親屬(B) 生活費或教育費仰給之人(C) 債務人(D) 為本人管理財產或利
【評論內容】要保人對於左列各人之生命或身體,有保險利益。一、本人或其家屬。二、生活費或教育費所仰給之人。三、債務人。四、為本人管理財產或利益之人。
【評論主題】貳、複選題41. 下列有關「保險受益人的指定與權益」的敘述,何者是正確的?(A) 失能保險金、醫療保險金的受益人為被保險人本人(B) 被保險人身故前尚未申領的醫療保險金,依住院醫療費用保險單示範條款的
【評論內容】第 113 條死亡保險契約未指定受益人者,其保險金額作為被保險人之遺產。
【評論主題】42. 依據保險法第 16 條規定,要保人對下列哪些關係者的生命或身體具有保險利益?(A) 以永久共同生活為目的而同居於一家之親屬(B) 生活費或教育費仰給之人(C) 債務人(D) 為本人管理財產或利
【評論內容】要保人對於左列各人之生命或身體,有保險利益。一、本人或其家屬。二、生活費或教育費所仰給之人。三、債務人。四、為本人管理財產或利益之人。
【評論主題】貳、複選題41. 下列有關「保險受益人的指定與權益」的敘述,何者是正確的?(A) 失能保險金、醫療保險金的受益人為被保險人本人(B) 被保險人身故前尚未申領的醫療保險金,依住院醫療費用保險單示範條款的
【評論內容】第 113 條死亡保險契約未指定受益人者,其保險金額作為被保險人之遺產。
【評論主題】20 專責報關人員以任職一家報關業且在同一關區執行業務為限。報關業經申請海關核准辦理跨區連線申報者,下列何者敘述正確?(A)專責報關人員不得跨關區執行業務(B)專責報關人員得跨關區執行業務(C)報關業
【評論內容】
報關業設置管理辦法第17條
專責報關人員以任職一家報關業且在同一關區執行業務為限。但依本辦法
第六條規定跨區連線申報者,專責報關人員得跨關區執行業務。
專責報關人員執行業務,應由其服務之報關業檢具專責報關人員考試及格
證書或資格測驗合格證書,向所在地海關辦理登記並申請核發報關證;申
請書應載明下列事項:
一、專責報關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身分證統一編號及住址。
二、專責報關人員考試及格或資格測驗合格證書字號。
三、服務之報關業名稱及地址。
四、遵守本辦法規定之承諾。
五、無第八條各款規定情事之聲明。
專責報關人員離職時,應由其服務之報關業向所在地海關申報並繳銷其報
關證。專責報關人員亦得自行持相關佐證文件向海關申...
【評論主題】20 專責報關人員以任職一家報關業且在同一關區執行業務為限。報關業經申請海關核准辦理跨區連線申報者,下列何者敘述正確?(A)專責報關人員不得跨關區執行業務(B)專責報關人員得跨關區執行業務(C)報關業
【評論內容】
報關業設置管理辦法第17條
專責報關人員以任職一家報關業且在同一關區執行業務為限。但依本辦法
第六條規定跨區連線申報者,專責報關人員得跨關區執行業務。
專責報關人員執行業務,應由其服務之報關業檢具專責報關人員考試及格
證書或資格測驗合格證書,向所在地海關辦理登記並申請核發報關證;申
請書應載明下列事項:
一、專責報關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身分證統一編號及住址。
二、專責報關人員考試及格或資格測驗合格證書字號。
三、服務之報關業名稱及地址。
四、遵守本辦法規定之承諾。
五、無第八條各款規定情事之聲明。
專責報關人員離職時,應由其服務之報關業向所在地海關申報並繳銷其報
關證。專責報關人員亦得自行持相關佐證文件向海關申...
【評論主題】19 連線業者因違反契約條款或滯欠使用費,情節輕微,僅暫時停止使用而不終止或解除契約者,經營通關網路之事業應於幾日前通知海關?(A)三日前 (B)五日前 (C)七日前 (D)十日前
【評論內容】
貨物通關自動化實施辦法第22條
【評論主題】2 輸往加工出口區或科學工業園區貨物,於運入區內,經駐區海關查驗放行前向海關申請簽發出口報單副本者,海關應於經駐區海關查驗放行之翌日起幾日內簽發出口報單副本?(A)3 日 (B)5 日 (C)10 日
【評論內容】
出口貨物報關驗放辦法第21條
貨物輸出人向海關申請簽發出口報單副本各聯時,應檢附出口報單複本。海關簽發出口報單副本各聯之期限,依下列規定:
一、貨物輸出人於載運貨物之運輸工具駛離出口口岸前申請者,海關應於載運貨物之運輸工具駛離出口口岸之翌日起十五日內簽發之。
二、貨物輸出人於載運貨物之運輸工具駛離出口口岸後申請者,海關應於收到申請書之翌日起十五日內簽發之。
三、輸往加工出口區或科學工業園區貨物,於運入區內,經駐區海關查驗放行前申請者,海關應於經駐區海關查驗放行之翌日起十日內簽發之。
四、輸往加工出口區或科學工業園區貨物,於運入區內,經駐區海關查驗放行後申請者,海關應於收到申請書之翌日起十日內簽發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