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44 在費德勒(Fred E. Fiedler)權變模式(Contingency Model)中,下列何者不是他所使用的情境構面?(A)環境變動性 (B)領導者與部屬的關係 (C)任務的結構 (D)職
【評論內容】
口訣〝糞(費德勒)便(權變)餵(職位權力)關(領導者部屬關係)公(工作任務結構)〞
【評論主題】8. 企業應用現代化資訊科技收集、處理及分析顧客資料,以找出顧客的購買模式與購買群體,並制定有效的行銷策略來滿足顧客的需求,此方法稱為:(A) 供應鏈管理 (B) 顧客關係管理 (C) 企業資源規劃
【評論內容】
供應鏈管理(Supply Chain Management ,SCM):就是指在滿足一定的客戶服務水平的條件下,為了使整個供應鏈系統成本達到最小而把供應商、製造商、倉庫、配送中心和渠道商等有效地組織在一起來進行的產品製造、轉運、分銷及銷售的管理方法。
客戶關係管理(customer relationship management, CRM),企業活動面向長期的客戶關係,以求提升企業成功的管理方式,其目的之一是要協助企業管理銷售循環:新客戶的招徠、保留舊客戶、提供客戶服務及進一步提升企業和客戶的關係,並運用市場行銷工具,提供創新式的個人化的客戶商談和服務,輔以相應的資訊系統或資訊科技如資料探勘和資料庫行銷來協調所有公司與顧客間在銷售、行銷以及服務上的互動。
企業...
【評論主題】4. 狄斯勒 (Gary Dessler) 提出管理的程序 (功能),有規劃、組織、用人、領導,還有那一項?(A) 指揮 (B) 分配 (C) 控制 (D) 回饋
【評論內容】
管理的程序(功能)
費堯(Henri Fayol)提出:規劃→組織→命令→協調→控制
狄斯勒(Gary Dessler):規劃→組織→用人→領導→控制
許多學者整理:規劃→組織→領導→控制
品管大師戴明博士:規劃(P)→執行(D)→檢核(C)→行動(A)
行政三聯邦:規劃→執行→考核
【評論主題】1. 企業面對外在環境的挑戰,一般而言,可將外在環境分成自然環境、社會文化環境、政治法律環境、科技環境、產業環境、國際環境,以及那一項重要的環境?(A) 勞動環境 (B) 經濟環境 (C) 消費環境
【評論內容】
企業外部環境是對企業外部的政治環境、社會環境、技術環境、經濟環境等的總稱。
1.政治環境是指國家的方針政策、法令法規,國內外政治形勢的發展狀況。
2.社會環境是指人口、居民的收入或購買力,居民的文化教育水平等。
3.技術環境指與本行業有關的科學技術的水平和發展趨勢。
4.經濟環境包括巨集觀經濟形勢、世界經濟形勢、行業在經濟發展中的地位以及企業的直接市場等。其中,企業的直接市場是與企業關係最密切、影響最大的環境因素。具體包括銷售市場、供應市場、資金市場、勞務市場等。
企業外部環境又分為巨集觀環境和微觀環境兩個層次。
巨集觀環境因素包括:政治環境、經濟環境、技術環境、社會文化環境。這些因素對企業及其微觀環境的影響力較大,一般都是通過微觀環境對企業間接產生影響的。
微觀環境因素:包括市場需求、競爭環境、資源環境等,涉及行業性質、競爭者狀況、消費者、供應商、中間商及其它社會利益集團等多種因素,這些因素會直接影響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
【評論主題】1. 誰提出「微笑曲線」理論,說明高附加價值之主要來源為「研究發展」與「品牌行銷」?(A) 施振榮 (B) 比爾 x 蓋茲 (C) 松下幸之助 (D) 郭台銘
【評論內容】
微笑曲線:宏碁創辦人施振榮提出,為一條附加價值曲線,曲線兩端分別為研發、行銷,曲線中間為製造。代表研發和行銷的附加價值高於製造。如果要增加企業獲利,就應該要往兩端移動。
【評論主題】3.麥肯錫顧問公司(Mckinsey)提出7S的觀念架構來診斷一家公司的經營績效,下列何者位於7 項組織構成要素之中樞地位?(A) Strategy (B) Shared Value (C) Staf
【評論內容】
共享價值會影響其他6S
【評論主題】23.印表機製造商常對印表機採低價策略 ,而對印表機之耗材如墨水夾或碳粉夾採高架策略,這種定價方式稱之為(A)後續產品定價法(captive product pricing)(B)產品線定價法(pro
【評論內容】
產品線訂價:在產品線中的各項產品項目,設定價格的差距
備選產品訂價:為跟隨主要產品銷售的備選產品或附屬產品訂價
後續產品訂價:為必需與主要產品一起使用的後續產品訂價
副產品訂價:為價值較低的副產品訂價,以處理該副產品
成組產品訂價:為結合組成一起銷售的產品訂價
【評論主題】二、甲為一非上市上櫃之公開發行股票公司(以下稱「甲公司」),甲公司董事會打算在下次股東會開會時,提案修改公司章程,增加、修訂下列規定:⑴將公司章程中規定之董事人數由七人改為三人。⑵在章程中明訂:本公司
【評論內容】
過失責任:公務員於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時,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人民自由或權利者。公務員怠於執行職務,致人民自由或權利遭受損害亦同。(國家賠償法第2條第2項)
代位責任:公務員有故意或重大過失時,賠償義務機關對之有求償權。(國家賠償法第2條第3項)無過失責任:公有公共設施因設置或管理有欠缺,致人民生命、身體或財產受損害者。(國家賠償法第3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