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joyce hsu】點評問題和點評內容

【評論主題】16依民法第八條對失蹤人為死亡宣告之期限,何者正確?A如遇特別災難於災難終了滿三年後;B一般失蹤滿七年後;C失蹤人為八十歲以上於失蹤滿一年後;D得由利害關係人向檢察官聲請宣告(A)B(B)BD(C)A

【評論內容】失蹤人失蹤滿七年後,法院得因利害關係人或檢察官之聲請,為死亡之宣告。失蹤人為八十歲以上者,得於失蹤滿三年後,為死亡之宣告。失蹤人為遭遇特別災難者,得於特別災難終了滿一年後,為死亡之宣告。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Rela.aspx?PCODE=B0000001&FLNO=8&ty=L

【評論主題】

【評論內容】

名  稱:各級學校學生學年學期假期辦法

修正日期:民國 103 年 06 月 19 日

法規類別:行政 > 教育部 > 教育通用目

第 1 條

教育部(以下簡稱本部)為規範各級學校學生學年學期假期,特訂定本辦

法。

第 2 條

各級學校以每年八月一日為學年之始,翌年七月三十一日為學年之終。其

情形特殊者,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後得調整之。

第 3 條

一學年分為二學期,分別以八月一日至翌年一月三十一日、二月一日至七

月三十一日各為一學期。

國內大學與外國大學合作並經本部專案核定之學位專班,得視課程設計或

合作學校之學期制度,調整前項學期起迄時間。

第 4 條

各級學校暑假、寒假日數及起訖日期,依下列之規定:

一、暑假:以六十日為限(起七月一日,訖八月二十九日)。

二、寒假:以二十一日為限(起一月二十一日,訖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