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spidercat0228】點評問題和點評內容

【評論主題】18.假設:甲=違反告知義務,乙=惡意複保險,丙=惡意超額保險,丁=無保險利益投保,則保險人可以主張解除保險契約之情況包括哪些?(A)僅甲乙 (B)僅乙丙 (C)僅丙丁 (D)僅甲丙

【評論內容】

在惡意複保險無效的規定下,另會牽扯到底是前後的保險契約雙雙無效,還是僅有成立在後的保險契約無效?最高法院判例特別針對這個問題提出見解,認為複保險之成立,應以要保人與數保險人分別訂立之數保險契約同時並存為必要。若要保人先後與二以上之保險人訂立保險契約,先行訂立之保險契約,即不算複保險,因其保險契約成立時,尚未呈複保險之狀態。也就是說,要保人嗣後與他保險人訂立保險契約,故意不將先行所訂保險契約之事實通知後一保險契約之保險人,依保險法第37條規定,僅有後一保險契約應屬無效,並不是成立在先之保險契約亦屬無效。(參照76年台上字第1166號判例)

【評論主題】2 骨牌理論中之第一張骨牌為何?(A)人為錯誤 (B)環境因素 (C)意外事故之發生 (D)意外傷害或財損

【評論內容】

環境—人員—不安全—意外事故—損傷

【評論主題】18.假設:甲=違反告知義務,乙=惡意複保險,丙=惡意超額保險,丁=無保險利益投保,則保險人可以主張解除保險契約之情況包括哪些?(A)僅甲乙 (B)僅乙丙 (C)僅丙丁 (D)僅甲丙

【評論內容】

在惡意複保險無效的規定下,另會牽扯到底是前後的保險契約雙雙無效,還是僅有成立在後的保險契約無效?最高法院判例特別針對這個問題提出見解,認為複保險之成立,應以要保人與數保險人分別訂立之數保險契約同時並存為必要。若要保人先後與二以上之保險人訂立保險契約,先行訂立之保險契約,即不算複保險,因其保險契約成立時,尚未呈複保險之狀態。也就是說,要保人嗣後與他保險人訂立保險契約,故意不將先行所訂保險契約之事實通知後一保險契約之保險人,依保險法第37條規定,僅有後一保險契約應屬無效,並不是成立在先之保險契約亦屬無效。(參照76年台上字第1166號判例)

【評論主題】8 下列何者屬於保險構成之要素?①補償 ②保險人 ③保險費 ④經濟制度(A)①②③ (B)②③④ (C)①②④ (D)①③④

【評論內容】保險成立的要素危險、協力、保險費、補償跟經濟制度

【評論主題】2 骨牌理論中之第一張骨牌為何?(A)人為錯誤 (B)環境因素 (C)意外事故之發生 (D)意外傷害或財損

【評論內容】

環境—人員—不安全—意外事故—損傷

【評論主題】23 某保險公司依照八分之一法提存未滿期保費準備金,若第一季保費收入為 100,000 元,則該季保費收入,在年底應提存的未滿期保費準備金為若干?(A) 12,500 元 (B) 87,500 元 (

【評論內容】

第一寄保費受收入是10萬,

年底要提存明年第一季未滿期保費,

用八分之一法提存,(100000/8)X1=1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