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22 甲公司持有關聯企業乙公司 40%普通股。甲公司以公允價值$400,000 處分 50%對乙公司投資但仍持續對乙公司具重大影響力,若處分前甲公司對乙公司投資之帳面金額為$480,000,關於出售對
【評論內容】
處分部分(佔75%)的公允價值=$600,000;
整體持有(佔100%)的公允價值=$600,000÷75%;
未處分部分(佔25%)的公允價值=$600,000÷7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