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24 根據我國憲法增修條文,行政院對於立法院決議之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如認為窒礙難行時,得經總統的核可,於該決議案送達行政院 10 日內,移請立法院覆議。覆議時,如經全體立法委員至少多少比例的決議
【評論內容】
補充7樓 立法院記名投票
不信任案
1/3連署
1/2 同意
總統於立法院通過對行政院院長之不信任案後十日內,經諮詢立法院院長後,得宣告解散立法院。但總統於戒嚴或緊急命令生效期間,不得解散立法院。立法院解散後,應於六十日內舉行立法委員選舉,並於選舉結果確認後十日內自行集會,其任期重新起算。
如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贊成,行政院院長應於十日內提出辭職,並得同時呈請總統解散立法院;不信任案如未獲通過,一年內不得對同一行政院院長再提不信任案。
覆議
1/2 同意
行政院對於立法院決議之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如認為有窒礙難行時,得經總統之核可,於該決議案送達行政院十日內,移請立法院覆議。立法院對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