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41. 2015 年 6 月的世界經濟論壇所提出的「金融服務的未來報告」中,根據 6 項金融服務功能,提出 11 種金融科技創新項目,其中「通路偏好移轉」是屬於何種金融服務功能的創新項目?(A)支付

【評論內容】根據世界經濟論壇(WEF)2015年金融服務的未來報告,金融科技將在下面六個領域面對新創公司的競爭:

【評論主題】50.依簡易人壽保險法規定,有關保險契約之解除,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要保人或被保險人故意隱匿,或因過失遺漏,或為不實之說明,足以變更或減少保險人對於危險之估計者,保險人得解除保險契約(B)解除權之

【評論內容】

第 十五 條

訂立保險契約或依前條規定申請恢復保險契約效力時,要保人及被保險人對於保險人之書面詢問,應據實說明。

要保人或被保險人故意隱匿,或因過失遺漏,或為不實之說明,足以變更或減少保險人對於危險之估計者,保險人得解除保險契約;其危險發生後,亦同。但要保人或被保險人證明危險之發生與其隱匿、遺漏或為不實之說明無關者,不在此限。

第 十六 條前條解除權之行使,自保險人知有解除之原因後,經過一個月不行使而消滅;或自保險契約訂立或恢復保險契約效力至保險事故發生日滿二年,即有可以解除之原因,亦不得解除保險契約。

依前項規定解除保險契約時,要保人除得依第二十一條規定,申請應得之保單價值準備金外,不得為其他請求。*C選項的若有可以解除之原因,保險人得解除保險契約應改為即有可以解除之原因,保險人亦不得解除保險契約

【評論主題】15.依簡易人壽保險法規定,訂立保險契約時,以受監護宣告尚未撤銷者為被保險人,其喪葬費用之保險金額,不得超過遺產及贈與稅法第十七條有關遺產稅喪葬費扣除額之多少比例?(A)四分之四 (B)四分之三 (C

【評論內容】第七條之一  訂立保險契約時,以受監護宣告尚未撤銷者為被保險人,除喪葬費用之給付外,其餘死亡給付部分無效。但健康保險不在此限。 前項喪葬費用之保險金額,不得超過遺產及贈與稅法第十七條有關遺產稅喪葬費扣除額之一半。 前二項規定,於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