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35 人民請求公平交易委員會公開會議紀錄及出席委員名單,如經否准,得為下列何者之權利救濟?(A)向行政院提起訴願,未獲救濟後向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提起撤銷訴訟 (B)向公平交易委員會提起訴願,未
【評論內容】
11樓JADE
題目最後一句有寫
得為下列何者之權利救濟?
所以只要確定是否是課予義務訴訟就好
實際上前面有人解釋過了
不過可能太長
截取重點
題目有說了是"請求公平交易委員會公開會議紀錄及出席委員名單"
所以這是要"申請公開資訊"
申請被否准
當然是課予義務訴訟
【評論主題】35 人民請求公平交易委員會公開會議紀錄及出席委員名單,如經否准,得為下列何者之權利救濟?(A)向行政院提起訴願,未獲救濟後向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提起撤銷訴訟 (B)向公平交易委員會提起訴願,未
【評論內容】
看看結果答案到最後都沒有更改
覺得老師應該更細心且覺得題目答案錯的張子傑大大
講完錯誤觀念就拍拍屁股
實務上就是如此處理
還一直說錯的不斷辯駁
拿了立法理由、新聞稿和專欄真不知道打了誰的臉
真的蠻搞笑
別說政府資訊公開法是這樣
與公平交易法更相關的多層次傳銷管理法(是公平交易法的特別法)也是要經訴願
就是因為法條沒寫要直接行政訴訟
法條白字黑字不看直接拿不是法律的東西的出來反駁
不知道你當初學行政法的法源的時候
有人跟你說立法理由、新聞稿和專欄是法源嗎?
實務上求證更簡單了
訴願決定查詢系統&法學資料檢索系統很好用
看清楚一下
哪個政府資訊公開法案件沒經過訴願的?(多層次傳銷管理法也可以看看)
最後再來精彩回顧張大大的名言佳句
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