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55中央銀行於 96 年 8 月份首次核准人壽保險公司得辦理以外幣收付之投資型保險單為質之外幣放款業務,惟質借金額(A)以保單帳戶價值兩成為上限(B)以純屬保險部分之保單價值準備金兩成為上限(C)以純
【評論內容】
中央銀行於104年4月8日已發文(台央外柒字第1040015928號),有關保險業經本行許可辦理以外幣收付之投資型或非投資型保險單為質之外幣放款業務,其質借金額以各該保險單價值準備金兩成為上限之限制,自即日起,予以取消。
【評論主題】54某人壽保險公司今年已承作外幣放款總額四千萬美元,其中保戶已還款一千萬美元,請問今年還可以再承作多少外幣放款?(A)一千萬美元(B)三千萬美元(C)二千萬美元(D)伍千萬美元。
【評論內容】因保險業辦理外匯業務管理辦法於105年12月30日修正第14條,已刪除每家保險業每年辦理外幣放款總額5000萬美元之限制。所以4個答案應該都是錯的?
【評論主題】2-48「保險業辦理外匯業務管理辦法」第14條規定,保險業辦理以外幣收付之人身保險單為質的外幣放款,應憑哪種文件辦理(A)國內保戶提供確有實際新臺幣支付需要(B)國外保戶提供確有實際新臺幣支付需要(C
【評論內容】
保險業辦理外匯業務管理辦法於105年12月30日已修改第14條條文如下:保險業辦理第三條第五款及第七款業務之資金來源,應以保險業用於國外投資之自有外幣資金為限。保險業經許可辦理第三條第七款業務者,應遵循下列規定:一、放款對象以國內顧客為限。二、應確認主辦行確依本行「銀行業辦理外匯業務作業規範」第六點有憑辦文件、兌換限制及外債登記等規定辦理。
【評論主題】2-49「保險業辦理外匯業務管理辦法」第14條規定,保險業辦理以外幣收付之人身保險單為質之外幣放款,每家保險業每年承作外幣放款總額(A)以五百萬美元為限,未用罄之額度得遞延至其後年度辦理(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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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業辦理外匯業務管理辦法於105年12月30日已修改第14條條文如下:保險業辦理第三條第五款及第七款業務之資金來源,應以保險業用於國外投資之自有外幣資金為限。保險業經許可辦理第三條第七款業務者,應遵循下列規定:一、放款對象以國內顧客為限。二、應確認主辦行確依本行「銀行業辦理外匯業務作業規範」第六點有憑辦文件、兌換限制及外債登記等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