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18 下列何者非屬公務人員考績法所規定之不得為一次記二大過處分之事由?(A)涉及貪污案件,其行政責任重大,有確實證據者(B)圖謀不法利益或言行不檢,致嚴重損害政府或公務人員聲譽,有確實證據者(C)脅迫
【評論內容】
其實這題好像邏輯怪怪的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