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4 中華民國憲法的修改,不可廢除者為何?(A)中央與地方之權限 (B)地方制度 (C)基本國策 (D)人民權利保障
【評論內容】依釋字第499號解釋文,有以下四項不能變更,否則憲法整體規範將失序:「....憲法中具有本質之重要性而為規範秩序存立之基礎者,如聽任修改條文予以變更,則憲法整體規範秩序將形同破毀,該修改之條文即失其應有之正當性。憲法條文中,諸如:第一條所樹立之民主共和國原則、第二條國民主權原則、第二章保障人民權利、以及有關權力分立與制衡之原則,具有本質之重要性,亦為憲法整體基本原則之所在。...節錄釋字第499號解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