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 中華民國憲法的修改,不可廢除者為何?
(A)中央與地方之權限
(B)地方制度
(C)基本國策
(D)人民權利保障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781764
統計:A(129),B(41),C(1302),D(5273),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憲法修改

用户評論

【用戶】justinsu1105

【年級】小六下

【評論內容】釋字721解釋理由書:憲法之修改如未違反前述民主共和國原則、國民主權原則,或未涉人民基本權核心內涵之變動,或不涉權力分立與制衡原則之違反,即未違反自由民主憲政秩序。

【用戶】Dickie Lin

【年級】大二上

【評論內容】(D)為憲法基本原則不能廢除

【用戶】成寂思汗假如我今年沒考上我

【年級】高一上

【評論內容】基本國策可以廢除因為包含在裡面

【用戶】Tina Lo

【年級】小六下

【評論內容】依釋字第499號解釋文,有以下四項不能變更,否則憲法整體規範將失序:「....憲法中具有本質之重要性而為規範秩序存立之基礎者,如聽任修改條文予以變更,則憲法整體規範秩序將形同破毀,該修改之條文即失其應有之正當性。憲法條文中,諸如:第一條所樹立之民主共和國原則、第二條國民主權原則、第二章保障人民權利、以及有關權力分立與制衡之原則,具有本質之重要性,亦為憲法整體基本原則之所在。...節錄釋字第499號解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