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9 依憲法增修條文之規定,下列有關行政院與立法院之敘述,何者正確?
(A)行政院院長由總統提名,立法院同意後任命之
(B)立法院對於行政院移請覆議案,如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決議維持原案,行政院院長應即接受該決議
(C)立法院得經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以上連署,對行政院院長提出不信任案
(D)行政院對於立法院決議之法律案,如認為有窒礙難行時,得經總統之核可,於該決議案送達行政院 20 日內,移請立法院覆議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884062
統計:A(252),B(6390),C(370),D(216),E(0)

用户評論

Alice Wu】評論

A 總統直接任命C 1/3連署D 10日內

elf304520】評論

二、行政院對於立法院決議之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如認為有窒礙難行時,得經總統之核可,於該決議案送達行政院十日內,移請立法院覆議。立法院對於行政院移請覆議案,應於送達十五日內作成決議。如為休會期間,立法院應於七日內自行集會,並於開議十五日內作成決議。覆議案逾期未議決者,原決議失效。覆議時,如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決議維持原案,行政院院長應即接受該決議。三、立法院得經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一以上連署,對行政院院長提出不信任案。不信任案提出七十二小時後,應於四十八小時內以記名投票表決之。如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贊成,行政院院長應於十日內提出辭職,並得同時呈請總統解散立法院;不信任案如未獲通過,一年內不得對同一行政院院長再提不信任案。

江若語】評論

立法院得經全體立法委員1/3以上連署,對行政院院長提出不信任案。行政院對於立法院決議之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如認為有窒礙難行時,得經總統核可,於該決議案送達行政院10日內,移請立法院覆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