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ar】評論
(A)司法院設大法官 15人,並以其中 1 人為院長、1 人為副院長
【白】評論
請問(D)是什麼意思?只有轉任者才能享有終身職待遇嗎?
【Wazowaski】評論
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司法院設大法官15人,並以其中1人為院長、1人為副院長,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司法院大法官除法官轉任者外,不適用憲法第81條及有關法官終身職待遇之規定。司法院大法官任期8年,不分屆次,個別計算,並不得連任。但並為院長、副院長之大法官,不受任期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