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6 依憲法增修條文規定,自由地區與大陸地區間人民權利義務關係及其他事務之處理,得以法律為下列何種方式之規定?
(A)準則之規定
(B)綜合之規定
(C)概括之規定
(D)特別之規定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721776
統計:A(502),B(20),C(587),D(2877),E(0)

用户評論

Erik Fu】評論

憲法增修條文第11條自由地區與大陸地區間人民權利義務關係及其他事務之處理,得以法律為特別之規定。

章瑜】評論

用詞模糊....且無聊

宋貝利】評論

憲法增修條文第11條自由地區與大陸地區間人民權利義務關係及其他事務之處理,得以法律為特別之規定。

akumo2001】評論

一樓的釋字第 475 感覺好像沒甚麼關係.... 沒意外應該只是純粹考憲增法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