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Erik Fu】點評問題和點評內容

【評論主題】二、戶籍登記之法律性質為何?戶籍登記事項之錯誤,如係因申報資料錯誤所致,依規定應如何更正?請申論之。(25 分)

【評論內容】釋字第499號 如有重大明顯瑕疵,即不生其應有之效力。所謂明顯,係指事實不待調查即可認定;所謂重大,就議事程序而言則指瑕疵之存在已喪失其程序之正當性,而違反修憲條文成立或效力之基本規範。

【評論主題】二、戶籍登記之法律性質為何?戶籍登記事項之錯誤,如係因申報資料錯誤所致,依規定應如何更正?請申論之。(25 分)

【評論內容】釋字第499號 如有重大明顯瑕疵,即不生其應有之效力。所謂明顯,係指事實不待調查即可認定;所謂重大,就議事程序而言則指瑕疵之存在已喪失其程序之正當性,而違反修憲條文成立或效力之基本規範。

【評論主題】12 依據行政程序法規定,行政機關基於調查事實及證據之必要,得以書面通知相關之人為下列何項行為,以釐清事實?(A)答辯 (B)抗辯 (C)陳述意見 (D)陳情

【評論內容】行政程序法第39條行政機關基於調查事實及證據之必要,得以書面通知相關之人陳述意見。

【評論主題】10 下列何機關處理案件之行政行為,應適用行政程序法規定?(A)立法院 (B)行政法院 (C)監察院 (D)考試院

【評論內容】行政程序法第3條下列機關之行政行為,不適用本法之程序規定:一、各級民意機關。   = A二、司法機關。      = B 三、監察機關。     = C所以答案為D

【評論主題】9 甲將原欲向臺北市政府社會局提出之訴願書,誤向臺北市政府警察局送達,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應如何處理?(A)退件(B)不受理(C)駁回(D)應即移送有管轄權之機關

【評論內容】訴願法第61條  訴願人誤向管轄機關以外之機關提起訴願訴願人誤向訴願管轄機關或原行政處分機關以外之機關作不服原行政處分之表示者,視為自始向訴願管轄機關提起訴願。 前項收受之機關應於十日內將該事件移送於原行政處分機關,並通知訴願人。

【評論主題】7 甲向臺北市政府社會局依據社會救助法申請生活扶助,遭否准給付,若欲提起訴願,應向下列何機關為之?(A)臺北市政府社會局 (B)臺北市政府 (C)內政部社會司 (D)內政部

【評論內容】訴願法第4條訴願之管轄四、不服直轄市政府所屬各級機關之行政處分者,向直轄市政府提起訴願。

【評論主題】5 甲勞工依據勞動基準法向行政法院提起給付訴訟,請求雇主給付工資,行政法院認其無受理訴訟權限,應如何處理?(A)不受理 (B)裁定駁回(C)判決駁回 (D)裁定移送至有受理訴訟權限之管轄法院

【評論內容】這題是法條題行政訴訟法第12條之2  訴訟權限行政法院認其有受理訴訟權限而為裁判經確定者,其他法院受該裁判之羈束。

【評論主題】3 甲積欠全民健康保險費,經催告後,仍逾期不履行繳費義務,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應先如何處理?(A)提起行政訴訟 (B)提出訴願(C)聲請地方法院強制執行 (D)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所屬行政執行處執

【評論內容】行政執行法第4條 執行機關行政執行,由原處分機關或該管行政機關為之。但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逾期不履行者,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所屬行政執行處執行之

【評論主題】1 汽車駕駛人違反交通規則,除處罰鍰外,並予記點,該記點是屬於何種處分?(A)警告性處分 (B)影響名譽之處分(C)限制或禁止行為之處分 (D)剝奪或消滅資格、權利之處分

【評論內容】行政罰法第2條第4項警告性處分:警告、告誡、記點、記次、講習、輔導教育或其他相類 似之處分。

【評論主題】47 有關緊急命令,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總統為避免國家或人民遭遇緊急危難或應付財政經濟上重大變故,得經行政院會議之決議發布緊急命令,為必要之處置(B)總統發布緊急命令,須於發布命令後十五日內提交立

【評論內容】釋字第 543 號  憲法增修條文第二條第三項規定:「總統為避免國家或人民遭遇緊急危難或應付財政經濟上重大變故,得經行政院會議之決議發布緊急命令,為必要之處置,不受憲法第四十三條之限制。但須於發布命令後十日內提交立法院追認,如立法院不同意時,該緊急命令立即失效。」由此可知,緊急命令係總統為應付緊急危難或重大變故,直接依憲法授權所發布,具有暫時替代或變更法律效力之命令,其內容應力求周延,以不得再授權為補充規定即可逕予執行為原則。若因事起倉促,一時之間不能就相關細節性、技術性事項鉅細靡遺悉加規範,而有待執行機關以命令補充,方能有效達成緊急命令之目的者,則應於緊急命令中明文規定其意旨,於立法院完成追認程序後,再行發布。此種補充規定應依行政命令之審查程序送交立法院審查,以符憲政秩序。又補充規定應隨緊急命令有效期限屆滿而失其效力,乃屬當然。

【評論主題】26 依憲法增修條文規定,自由地區與大陸地區間人民權利義務關係及其他事務之處理,得以法律為下列何種方式之規定?(A)準則之規定 (B)綜合之規定 (C)概括之規定 (D)特別之規定

【評論內容】憲法增修條文第11條自由地區與大陸地區間人民權利義務關係及其他事務之處理,得以法律為特別之規定。

【評論主題】23 下列何種行為原則上應由夫妻共同為之?(A)認領子女 (B)收養子女 (C)提起裁判離婚 (D)提起婚生否認之訴

【評論內容】民法第1074條夫妻收養子女時,應共同為之。

【評論主題】29 下列關於勞動基準法適用對象之敘述,何者正確?(A)公司與外包廠商間之關係不適用勞動基準法 (B)派遣勞工不適用勞動基準法(C)定期契約勞工不適用勞動基準法 (D)部分工時勞工不適用勞動基準法

【評論內容】「外包」指將一個業務功能的管理控制和/或業務決策轉移或者共享給外部的供應商。這將產生一定程度的雙向信息交流和溝通,外包供應商和客戶之間的協調和信任。這種不同經濟個體間的關係與傳統的服務買家和賣家的關係有著本質的不同。在外包關係中,雙方動態的集成和共享對於勞動力流程的管理控制,而傳統的買賣關係保持雙方的完全獨立。

【評論主題】3.公民投票法所稱公民投票,包括全國性及地方性公民投票,其中地方性公民投票適用事項,不包括以下何者?(A) 地方租稅稅率之創制或複決(B) 地方自治法規之複決(C) 地方自治事項重大政策之創制或複決(

【評論內容】公民投票法第2條本法所稱公民投票,包括全國性及地方性公民投票。全國性公民投票適用事項如下:一、法律之複決。二、立法原則之創制。三、重大政策之創制或複決。四、憲法修正案之複決。地方性公民投票適用事項如下:一、地方自治法規之複決。二、地方自治法規立法原則之創制。三、地方自治事項重大政策之創制或複決。預算、租稅、投資、薪俸及人事事項不得作為公民投票之提案

【評論主題】2.公民投票法中訂有設置全國性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之規定,關於該組織之敘述,何者錯誤?(A) 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設於行政院(B) 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之委員由各政黨依立法院各黨團席次比例推薦,提

【評論內容】公民投票法第34條 行政院應設全國性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公民投票法第35條    行政院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置委員二十一人,任期三年,由主管機關提 請總統任命之。前項委員具有同一黨籍者,不得超過委員總額二分之一。主任委員由委員互選之

【評論主題】1 地方自治團體為規範下列事項,何者無須訂定自治條例?(A)為增加稅收而課徵娛樂稅 (B)居民違反義務之處罰(C)規範地方議會之相關組織 (D)地政事務所執行土地登記之內部分工

【評論內容】地制法第28條 以自治條例訂定之事項一、法律或自治條例規定應經地方立法機關議決者。 二、創設、剝奪或限制地方自治團體居民之權利義務者。 三、關於地方自治團體及所營事業機構之組織者。 四、其他重要事項,經地方立法機關議決應以自治條例定之者。

【評論主題】1.依據憲法主權在民之原則,為確保國民直接民權之行使,特制定公民投票法。當國家遭受外力威脅,致國家主權有改變之虞時,總統如何發動公民投票?(A) 總統得依緊急命令法就攸關國家安全事項,直接交付公民投票

【評論內容】公民投票法第17條當國家遭受外力威脅,致國家主權有改變之虞,總統得經行政院院會之決議,就攸關國家安全事項,交付公民投票。

【評論主題】47 依據著作權法第 3 條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著作,指屬於文學、科學、藝術或其他學術範圍之著作(B)著作權經登記後取得之(C)重製,指以印刷、複印、錄音、錄影、攝影、筆錄或其他方法直接、

【評論內容】著作:指屬於文學、科學、藝術或其他學術範圍之創作。 著作權:指因"著作完成"所生之著作人格權及著作財產權。重製:指以印刷、複印、錄音、錄影、攝影、筆錄或其他方法直接、間接、永久或暫時之重複製作。"            於劇本、音樂著作或其他類似著作演出或播送時予以錄音或錄影

【評論主題】5.有關電動玩具業不得容許未滿18 歲之兒童及少年進入其營業場所之規定,係限制業者之何種基本權利?(A)人身自由及財產權(B)工作權及財產權(C)言論自由及財產權(D)教育權與工作權

【評論內容】C的言論自由與D的教育權就不用看了  只需針對A與B做選擇  如果不知道釋字 可依照題意  係限制"業者" 從這個角度去看  就能選出B了

【評論主題】【題組】⑶列示相關項目在資產負債表之表達方式。(3 分)

【評論內容】命令牴觸法律  得拒絕適用命令OR法律牴觸"憲法"  =大法官釋憲

【評論主題】六、關於 bleomycin:【題組】⑴請敘述其作用機制,並標出與其作用相關之重要部位。(5 分)

【評論內容】釋字第 560 號就外國人眷屬在勞工保險條例實施區域以外發生死亡事故者,限制其不得請領喪葬津貼,係為社會安全之考量所為之特別規定,屬立法裁量範圍,與憲法第七條、第十五條規定意旨尚無違背。眷屬身居國外未與受聘僱外國人在條例實施區域內共同生活者,與我國勞工眷屬及身居條例實施區域內之受聘僱外國人眷屬,其生活上之經濟依賴程度不同,則基於該項給付之特殊性質,並按社會安全制度強調社會適當性,盱衡外國對我國勞工之保障程度,立法機關為撙節保險基金之支出,適當調整給付範圍乃屬必要,不生歧視問題。是就業服務法第四十三條第五項規定符合憲法第二十三條規定之意旨,與憲法第七條平等權、第十五條財產權之保障尚無違背。 比照國外對我國之情形,從而考慮是否得保障。

【評論主題】一、【題組】⑴試繪示大面積整地土方填築輾壓施工作業流程圖。(10 分)

【評論內容】

解釋字號

釋字第 558 號

解釋公布日期

民國 92年4月18日

解釋爭點

國安法就人民入出境須經許可之規定違憲?

【評論主題】二、寫出 IUPAC 命名(10%)【題組】1.

【評論內容】憲法增修條文第二條 立法院提出總統、副總統彈劾案,聲請司法院大法官審理,經憲法法庭判決成立時,被彈劾人應即解職。

【評論主題】32.依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之規定,登記為總統、副總統候選人時,各組應繳納保證金。該保證金應於公告當選人名單十日內發還。下列何者為保證金發還之條件?(A)得票數至少應達選舉人總數百分之一(B)得票數至

【評論內容】總統副總統罷免法第31條  應於公告當選人名單後十日內發還,但得票數不足選舉人總數百分之五者,不予發還。

【評論主題】【題組】 ⑵ DMF

【評論內容】憲法第十章 第107-110條 只有說到中央 、省 以及縣 而第111條中央與地方權限 中也只有說到中央、省以及縣之權限分配。

【評論主題】一、寫出下列反應式中試劑或主要產物的結構。(每小題 2 分,共 20 分)【題組】(1)

【評論內容】中央法令算是自治條例的上位概念,所以不得牴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