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1 依照我國憲法規定,以下何者之任命必須經過立法院同意?
(A)參謀總長
(B)審計長
(C)法務部部長
(D)行政院秘書長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897748
統計:A(187),B(5979),C(424),D(70),E(0)

用户評論

Dang】評論

補充整理一下:參謀總長-總統直接任命。國防部長-行政院長提請總統任命。總統逕行任命-行政院長。由行政院長提請總統任命-行政院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及不管部會之政務委員、臺灣省主席、省府委員、省諮議員。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參考摩友分享的口訣)思考兼審查(司、考、監、審、察)司法院長、副院長及大法官。考試院長、副院長及考試委員。監察院長、副院長及監察委員。審計長。(無須經行政院長副署)檢察總長。(須經行政院長副署)------補充:行政院長提名,立法院同意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4):7人,四年,得連任公平交易委員會(公平交易委員會組織法§4):7人,四年,得連任

Mei-Ying Wu】評論

錄自維基百科:依據1980年6月29日《行政院組織法》規定,行政院置秘書長一人,行政院之秘書長承院長之命,處理行政院事務職務,由行政院院長任命,其地位為「行政院」此一幕僚機關的首長,而院長本人並非行政院的首長,為政務官。

Inspiration】評論

法務部部長由行政院院長提請總統任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