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Chia Ping Wu】點評問題和點評內容

【評論主題】73.執票人以委任取款為目的而背書時,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票據債務人對於受任人所得提出之抗辯,以得對抗委任人者為限(B)執票人應於票據上記載委任取款之目的而背書(C)被背書人得行使票據上一切權利,

【評論內容】第40條(委任取款背書)執票人以委任取款之目的而為背書時,應於匯票上記載之。 前項被背書人,得行使匯票上一切權利,並得以同一目的更為背書。 其次之被背書人所得行使之權利,與第一被背書人同。 票據債務人對於受任人所得提出之抗辯,以得對抗委任人者為限。

【評論主題】72.甲為票面金額新臺幣 50 萬元之匯票之付款人,該匯票之到期日為 107 年 8 月 1 日。甲若提前於民國 107 年 7 月 15日對執票人乙支付新臺幣 40 萬元,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乙

【評論內容】第72條(期前付款)到期日前之付款,執票人得拒絕之。 付款人於到期日前付款者,應自負其責。

【評論主題】72.甲為票面金額新臺幣 50 萬元之匯票之付款人,該匯票之到期日為 107 年 8 月 1 日。甲若提前於民國 107 年 7 月 15日對執票人乙支付新臺幣 40 萬元,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乙

【評論內容】第72條(期前付款)到期日前之付款,執票人得拒絕之。 付款人於到期日前付款者,應自負其責。

【評論主題】73.執票人以委任取款為目的而背書時,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票據債務人對於受任人所得提出之抗辯,以得對抗委任人者為限(B)執票人應於票據上記載委任取款之目的而背書(C)被背書人得行使票據上一切權利,

【評論內容】第40條(委任取款背書)執票人以委任取款之目的而為背書時,應於匯票上記載之。 前項被背書人,得行使匯票上一切權利,並得以同一目的更為背書。 其次之被背書人所得行使之權利,與第一被背書人同。 票據債務人對於受任人所得提出之抗辯,以得對抗委任人者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