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Baling】點評問題和點評內容

【評論主題】23 有關具體危險犯,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具體危險犯所致法益之危險,相較於抽象危險犯具有較高的可能性(B)相較於抽象危險犯,具體危險犯與實害結果之距離較為遙遠(C)具體危險犯屬於單純的行為犯或舉

【評論內容】

小弟剛開始接觸刑法,對於刑法還是一知半解還在摸索學習中,最近讀到了危險犯又分為具體危險犯與抽象危險犯,其中具體危險犯裡提到

185條,第一項的致生往來之危險是判斷危險狀態是否會造成危險結果而成立罪責 只要有發生危險狀態但不必為實害為必要吧?舉例來說像是把橋給炸了這個危險狀態已

足以發生危險結果,不須真的有火車經過,或大車停在道路違停在道路旁側(危險狀態)但無造成其他車輛閃避不及而撞上(如撞上: 實害)是這樣嗎?所以第一項指的是不包含受

傷(輕傷)、或實際撞上但無任何傷亡,是指只要有危險狀態足以促成危險,無實際發生就成立具體危險犯,但第三項的未遂犯是指說沒有造成實際發生之危險像是撞上、摔倒(受輕

傷)、但已足夠促成...

【評論主題】三、我國繼歐盟和南韓之後,今年八月份也爆發毒雞蛋事件,請問雞蛋是受到何種物質汙染?政府應該如何利用健康風險評估的四個步驟來估計人們暴露於危害物質時,所可能承受的不良健康效應,以作為制訂管制方案之決策參

【評論內容】

小弟剛接觸刑法很多觀念還是沒很清楚,關於185條第一項 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損壞或壅塞路路、水路、橋樑或其他公

眾往來之設備或以他法致生往來之危險者,」這裡指的致生往來之危險意思是指要有危險存在之狀態已促成實害、危險發生

已具體危險制來說是判斷個案審查是易造成危險這樣嗎?但實害(傷亡)、或發生危險 (撞車、車子無法通過、通過困難等)未必

要,所以第一項的行為結果是致生往來之危險→具體危險犯成立。但第三項說第一項未遂犯罰之,是指說什麼樣的情況下為

未遂?是指未發生危險狀態嗎? 如果是是這樣 那第一項致生往來之危險者 不就是不成立了嗎?第一項是判斷是否存在危險狀

態不成立代表不犯罪也不會有第三項之未遂犯,還是能舉例何謂未遂犯 如何區分既遂與未遂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