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19.依「治安顧慮人口查訪作業規定」,戶籍地警察局應於每月之下列幾日前,製作新核定查訪對象名冊及治安顧慮人口統計表,送刑事警察局?(A)下旬(B)5日(C)7日(D)月底

【評論內容】

1070326已修法,現為:

戶籍分局每月5日前製作,陳報警察局;局彙整後,每月10日送刑事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