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34 城市地方,應由政府建築相當數量之準備房屋,供人民承租自住之用。依土地法規定,政府準備房屋之租金,以不超過土地及其建築物價額年息多少為限?(A)百分之八(B)百分之十(C)百分之十二(D)百分之十
【評論內容】
土地法94條
城市地方,應由政府建築相當數量之準備房屋,供人民承租自住之用。前項房屋之租金,不得超過土地及其建築物價額年息百分之八。土地法97條
城市地方房屋之租金,以不超過土地及其建築物申報總價年息百分之十為限。
約定房屋租金,超過前項規定者,該管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得依前項所定標準強制減定之。
【評論主題】34 城市地方,應由政府建築相當數量之準備房屋,供人民承租自住之用。依土地法規定,政府準備房屋之租金,以不超過土地及其建築物價額年息多少為限?(A)百分之八(B)百分之十(C)百分之十二(D)百分之十
【評論內容】
土地法94條
城市地方,應由政府建築相當數量之準備房屋,供人民承租自住之用。前項房屋之租金,不得超過土地及其建築物價額年息百分之八。土地法97條
城市地方房屋之租金,以不超過土地及其建築物申報總價年息百分之十為限。
約定房屋租金,超過前項規定者,該管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得依前項所定標準強制減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