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16 甲以自己為被保險人,與A保險人訂立人壽保險契約,指定乙為受益人。甲死亡後,保險人獲悉甲於契約訂立時違反保險法第64條據實告知義務之規定,如保險契約無另外特別約定,保險人行使解除權應向何人為之?(

【評論內容】

回歸 民法258,解除權應向他方當事人行使,及要保人或其繼承人,受益人僅為關係人而非當事人。另外學說認為258非強行規定,所以可以另外特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