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cus Sun】評論
第 112 條公司於彌補虧損完納一切稅捐後,分派盈餘時,應先提出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資本總額時,不在此限。按題幹 實收資本為300萬元整歷年提撥之法定盈餘公積目前累計達305萬元整。所以選(D)
【Hung Yu】評論
請問誰能說明為什麼? 感謝
【陳淑鈴】評論
跪求計算過程....orz
【Wu Pei】評論
112法定盈餘公積已達資本總額不用丟錢
【715602】評論
112是有限...股有是237雖然內容一樣就是了
【丸子】評論
第二百四十七條(修正) 公開發行股票公司之公司債總額,不得逾公司現有全部資產減去全部負債後之餘額。 無擔保公司債之總額,不得逾前項餘額二分之一。 公司債之總額,不得逾公司現有全部資產減去全部負債及無形資產後之餘額。 無擔保公司債之總額,不得逾前項餘額二分之一。理由 一、按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四第一款規定,公開發行股票之公司募集有擔保公司債、轉換公司債或附認股權公司債時,其發行總額不得逾全部資產減去全部負債餘額之百分之二百,不受本法第二百四十七條之限制;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六第三項規定,普通公司債之私募,其發行總額不得逾全部資產減去全部負債餘額之百分之四百,不受本法第二百四十七條之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