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0 在甲簽發之匯票上,甲記載乙為擔當付款人,丙為預備付款人,同時丁亦在票上簽名為甲擔任保證人。若此匯票持票人於到期日前向付款人請求承兌被拒時,則乙、丙、丁等人,何者不須執票人同意,即得於票上為參加承兌?
(A)乙、丙、丁均得為之
(B)乙
(C)丙及丁
(D)付款人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困難0.367397
統計:A(107),B(76),C(151),D(32),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考績評等 (99/4/6修正草案條文)
用户評論
【用戶】施西
【年級】大二下
【評論內容】執票人於到期日前得行使追索權時,匯票上指定有預備付款人者,得請求其為參加承兌。 除預備付款人與票據債務人外,不問何人,經執票人同意,得以票據債務人中之一人為被參加人,而為參加承兌。
【用戶】張宜文
【年級】國三上
【評論內容】票據法第53條第2項
【用戶】施西
【年級】大二下
【評論內容】執票人於到期日前得行使追索權時,匯票上指定有預備付款人者,得請求其為參加承兌。 除預備付款人與票據債務人外,不問何人,經執票人同意,得以票據債務人中之一人為被參加人,而為參加承兌。
【用戶】蘿莉萌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請刪除此題
【用戶】張宜文
【年級】國三上
【評論內容】票據法第53條第2項
【用戶】施西
【年級】大二下
【評論內容】執票人於到期日前得行使追索權時,匯票上指定有預備付款人者,得請求其為參加承兌。 除預備付款人與票據債務人外,不問何人,經執票人同意,得以票據債務人中之一人為被參加人,而為參加承兌。
【用戶】張宜文
【年級】國三上
【評論內容】票據法第53條第2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