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3 下列何種債務,船舶所有人得主張責任限制?
(A)救助報酬
(B)因船舶所有人本人之過失所生損害之賠償
(C)本於船長、海員及其他服務船舶之人員之僱用契約所生之債務
(D)操作船舶直接所致人身傷亡之損害賠償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困難0.366038
統計:A(65),B(101),C(225),D(291),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民法上的損害賠償

用户評論

【用戶】SUN NI

【年級】大二上

【評論內容】海商法第22條:前條責任限制之規定,於下列情形不適用之:一、本於船舶所有人本人之故意或過失所生之債務。二、本於船長、海員及其他服務船舶之人員之僱用契約所生之債務。三、救助報酬及共同海損分擔額。四、船舶運送毒性化學物質或油污所生損害之賠償。五、船舶運送核子物質或廢料發生核子事故所生損害之賠償。六、核能動力船舶所生核子損害之賠償。

【用戶】印地安納瓊斯

【年級】大二上

【評論內容】什麼是海事賠償責任限制

【用戶】SUN NI

【年級】大二上

【評論內容】海商法第22條:前條責任限制之規定,於下列情形不適用之: 一、本於船舶所有人本人之故意或過失所生之債務。 二、本於船長、海員及其他服務船舶之人員之僱用契約所生之債務。 三.....看完整詳解

【用戶】印地安納瓊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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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什麼是海事賠償責任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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