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5 甲以自己所有之房屋一棟,向乙保險人投保火災保險,約定保險金額為300萬元,但未約定證明及估計損失費用應如何負擔。於保險期間內,該屋因故失火,事後乙保險人為調查火災之原因與損失之範圍,委請丙公證公司進行調查鑑定,並支出鑑定費用10萬元。鑑定結果,該屋為全損,損失金額亦為300萬元。試問:乙保險人應向甲給付多少金額?
(A)290萬元
(B)295萬元
(C)300萬元
(D)305萬元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647179
統計:A(118),B(42),C(631),D(17),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基本小六法--大法官解釋<含解釋爭點暨解釋文>、關於試題:43 家中蘋果樹所結蘋果,遭颱風吹落鄰居庭院中,蘋果依法歸誰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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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為什麼不是 300 + 10 = 310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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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丙公司是乙委請的,且依70條這費用由乙負擔,所以不用給甲10萬

【用戶】Jason Ku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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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第 79 條  保險人或被保險人為證明及估計損失所支出之必要費用,除契約另有訂定外,由保險人負擔之。保險金額不及保險標的物之價值時,保險人對於前項費用,依第七十七條規定比例負擔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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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第 79 條  保險人或被保險人為證明及估計損失所支出之必要費用,除契約另有訂定外,由保險人負擔之。保險金額不及保險標的物之價值時,保險人對於前項費用,依第七十七條規定比例負擔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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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Mickey Ts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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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第 79 條保險人或被保險人為證明及估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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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第 79 條                保險人或被保險人為證明及估計損失所支出之必要費用,除契約另有訂定外,由保險人負擔之。保險金額不及保險標的物之價值時,保險人對於前項費用,依第七十七條規定比例負擔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