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8 關於船舶碰撞之損害賠償,下列何者正確?
(A)法院得不經被害船舶之請求,於加害船舶進入中華民國領海後,逕行扣押之
(B)其訴訟應在原告船舶船籍港之法院提起
(C)其請求權自知有賠償義務人起,二年不行使而消滅
(D)因碰撞而被扣押之船舶,得提供擔保請求放行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408545
統計:A(45),B(80),C(213),D(306),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民法上的損害賠償、損害賠償
用户評論
【用戶】SUN NI
【年級】大二上
【評論內容】第 99 條:因碰撞所生之請求權,自碰撞日起算,經過兩年不行使而消滅。第 100 條:船舶在中華民國領海內水港口河道內碰撞者,法院對於加害之船舶,得扣押之。
【用戶】蔡小蔡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這是什麼法?
【用戶】SUN NI
【年級】大二上
【評論內容】第 99 條:因碰撞所生之請求權,自碰撞日起算,經過兩年不行使而消滅。第 100 條:船舶在中華民國領海內水港口河道內碰撞者,法院對於加害之船舶,得扣押之。碰撞不在中華民國領海內水港口河道內,而被害者為中華民國船舶或國民,法院於加害之船舶進入中華.....看完整詳解
【用戶】蔡小蔡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這是什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