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327.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殘廢給付等級共分為幾個等級? (A)6級(B)lO級(C)15級(D)16級。
【評論內容】
受害人因汽車交通事故致身體殘廢,其殘廢程度分為十五等級,各障害項目之障害狀態、殘廢等級、審核基準及開具殘廢診斷書之醫院層級或醫師,依附表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殘廢給付標準表(以下簡稱殘廢給付標準表)之規定。本保險所稱殘廢,指受害人因汽車交通事故致身體傷害,經治療後症狀固定,再行治療仍不能期待治療效果,並經合格醫師診斷為永不能復原之狀態。第一項各等級殘廢程度之給付標準如下:一、第一等級:新臺幣二百萬元。二、第二等級:新臺幣一百六十七萬元。三、第三等級:新臺幣一百四十萬元。四、第四等級:新臺幣一百二十三萬元。五、第五等級:新臺幣一百零七萬元。六、第六等級:新臺幣九十萬元。七、第七等級:新臺幣七十三萬元。...
【評論主題】63. 被保險人投保「傷害醫療保險金乙型(日額型)」,保險金額為每日一千元,若不幸發生意外事故導致完全骨折因而住院 10 天,骨折部位為臂骨完全骨折,臂骨依照骨折表為 40 天,其理賠金額為何: (A
【評論內容】
完全骨折1/2
不完全骨折1/4
指骨斷裂1/8
【評論主題】63. 被保險人投保「傷害醫療保險金乙型(日額型)」,保險金額為每日一千元,若不幸發生意外事故導致完全骨折因而住院 10 天,骨折部位為臂骨完全骨折,臂骨依照骨折表為 40 天,其理賠金額為何: (A
【評論內容】
完全骨折1/2
不完全骨折1/4
指骨斷裂1/8
【評論主題】24. 保險人於訂立健康保險契約前,對於被保險人得施以健康檢查,檢查費用:(A) 由要保人負擔(B) 由保險人負擔(C) 保險人有承保,由保險人負擔;如未承保,由要保人負擔(D) 要保人與保險人各負擔
【評論內容】保險法 126條保險人於訂立保險契約前,對於被保險人得施以健康檢查。n前項檢查費用,由保險人負擔。
【評論主題】74.下列那一項性質屬於汽車第三人責任險之附加條款? (A)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駕駛人受酒類影響附加條款(B)罷工、暴動、民眾騷擾附加條款(C)颱風、地震、海輸、冰雹、洪水或因雨積水附加條款(D)零件、
【評論內容】
罷 工、暴動、民眾擾動附加條款 》車體險颱風、地震、海嘯、冰雹、洪水或因雨積水附加條款 》車體險零件、配件 被竊損失附加條款。 》 竊盜險
【評論主題】66.下列何者非為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體傷責任理賠請求之範圍? (A)醫療費用(B)本車修理費用(C)喪葬費用及精神慰藉金(D)交通費。
【評論內容】
體傷死亡理賠範圍及方式一、急救或護送費用:緊急救治或護送傷亡者,所必需之實際費用。二、醫療費用:須具有執照之中西醫院所開具之醫療費用單據,包括掛號、醫藥、X光檢查等必需費用,如向藥房購買藥品等單據並應由主治醫師簽證。關於醫療費用單據,倘傷者係於私立醫院就醫者,應請院方就治療之經過將手術費、藥品費、住院費、檢查費等分項開列清單,貴重藥品應加註藥品名稱、廠牌及數量、單價始准核銷。三、交通費用:受傷者在治療期間來往醫院所必需之實際交通費用為限。四、看護費用:傷情嚴重確實必要者為限,但僱用特別護士時,須有主治醫師認為必要之書面證明。五、診斷書、證明書費用:診斷書須由合格醫師所開立,並儘量要求醫師在診斷...
【評論主題】225.汽車保險之要保人或被保險人為防止或減輕損害而採取必要行為所支付之合理費用,保險公司應如何處理? (A)不同意償還(B)同意償還(C)隨保險公司意思償還(D)隨被保險人意思償還。
【評論內容】
被保險汽車發生本保險契約承保範圍內之賠償責任或毀損滅失時,被保險人應採取必要行為以避免損失擴大或減輕損失,倘因被保險人未採取前述之必要行為,而擴大之損失概由被保險人自行負責。
要保人或被保險人為防止或減輕損害而採取前項必要行為所支付之合理費用本公司『同意償還』之,並不因被保險人無肇事責任而免除。被保險人亦無須負擔約定之自負額亦不影響無賠款減費。
【評論主題】4 臺北大眾捷運系統與臺灣高速鐵路採用之軌距為:(A) 1,067 mm (B) 1,435 mm (C) 1,524 mm (D) 1,676 mm
【評論內容】
寬軌是英國和俄羅詩才有喔!!!
台灣台鐵和阿里山鐵路都是窄軌
3F你要改一下喔!
【評論主題】115由保險契約所生的權利,自得為請求之日起經過多久而消滅:(A)一年(B)二年(C)三年(D)半年
【評論內容】第 65 條由保險契約所生之權利,自得為請求之日起,經過二年不行使而消滅。有左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其期限之起算,依各該款之規定:一、要保人或被保險人對於危險之說明,有隱匿、遺漏或不實者,自保險人知情之日起算。二、危險發生後,利害關係人能證明其非因疏忽而不知情者,自其知情之日起算。三、要保人或被保險人對於保險人之請求,係由於第三人之請求而生者,自要保人或被保險人受請求之日起算。
【評論主題】2 依我國保險法規定,保險業「自有資本與風險資本之比率」不得低於百分之:(A)二百 (B)二百五十 (C)三百 (D)四百
【評論內容】
保險法 第 143-4 條
保險業自有資本與風險資本之比率(以下簡稱資本適足率),不得低於百分之二百;必要時,主管機關得參照國際標準調整比率。
【評論主題】185. 為適應實際需要,保險契約訂立時或訂立後,經當事人雙方同意,用以補充或變更原保險契約內容之條款稱為 (A)保險單 (B)要保書 (C)批單 (D)暫保單。
【評論內容】
保險批單是指保險人簽發的同意被保險人要求變更保險單內容的書面文件。它是保險人對投保人提出的補充或變更保險單的內容進行審核,同意後向投保人另出一種憑證,註明保險人對保險單的補充或更改內容。
【評論主題】180. 暫保單有效期間通常為 (A)45天 (B)30天 (C)5日 (D)60日
【評論內容】
暫保單具有和正式保險單同等的法律效力,但一般暫保單的有效期不長,通常不超過30天。 當正式保險單出立後,暫保單就自動失效。 如果保險人最後考慮不出立保險單時,也可以終止暫保單的效力,但必須提前通知投保人。
【評論主題】320. 健康保險於訂立契約前,保險人對於被保險人得施以健康檢查、檢查費用由誰負擔 (A) 要保人 (B)被保險人 (C) 保險人 (D) 受益人。
【評論內容】保險人於訂立保險契約前,對於被保險人得施以健康檢查。n前項檢查費用,由保險人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