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Vanessa】點評問題和點評內容

【評論主題】48關於適用簡易訴訟程序之事件,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關於稅額、罰鍰或公法上財產關係涉訟,其金額或價額為新臺幣 40 萬元以下者,為簡易訴訟程序事件(B)司法院得視需要於新臺幣 20 萬元之限度內,

【評論內容】

9F、12F

其實B選項沒問題哦

法條:「以命令減為新台幣二十萬或增至新台幣六十萬」

所以以原始基準四十萬來說

確實是有二十萬元的增減限度(40-20/4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