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34.我國行政院院長之任命方式為何?(A)由總統任命之(B)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C)由總統提名,經監察院同意任命之(D)由立法院提名,經監察院同意任命之
【評論內容】
行政院院長(通稱行政院長,雅稱閣揆)是中華民國行政院的首長,也是中華民國中央政府各行政部門的最高領導者,由總統直接任命,其職位相當於其它共和制國家的內閣總理。總統和副總統同時因故不能視事時,行政院長代行總統職權,行政院長為任代總統順位第2位,僅次於第1順位代總統的副總統。
【評論主題】34.我國行政院院長之任命方式為何?(A)由總統任命之(B)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C)由總統提名,經監察院同意任命之(D)由立法院提名,經監察院同意任命之
【評論內容】
行政院院長(通稱行政院長,雅稱閣揆)是中華民國行政院的首長,也是中華民國中央政府各行政部門的最高領導者,由總統直接任命,其職位相當於其它共和制國家的內閣總理。總統和副總統同時因故不能視事時,行政院長代行總統職權,行政院長為任代總統順位第2位,僅次於第1順位代總統的副總統。
【評論主題】24 張三於日前逝世,在其遺產之繼承中,其唯一的兒子拋棄繼承,由兩個年紀分別為 18 歲及 16 歲的孫子來繼承,試問在直系血親卑親屬繼承扣除額此項下,有多少扣除額可自張三的遺產總額中扣除?(A)不可
【評論內容】
24 張三於日前逝世,在其遺產之繼承中,其唯一的兒子拋棄繼承,由兩個年紀分別為 18 歲及 16 歲的孫子 來繼承,試問在直系血親卑親屬繼承扣除額此項下,有多少扣除額可自張三的遺產總額中扣除? (A)不可扣除 (B) 50 萬元 (C) 100 萬元 (D) 400 萬元
扣除額
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7條第1項、第17條之1第1項規定,下列各款,應自遺產總額中扣除,免徵遺產稅:
被繼承人遺有配偶者,自遺產總額中扣除493萬元。
繼承人為直系血親卑親屬者,每人得自遺產總額中扣除50萬元。其有未滿20歲者,並得按其年齡距屆滿20歲之年數,每年加扣50萬元。但親等近者拋棄繼承由次親等卑親屬繼承者,扣除之數額以拋棄繼承前原得扣除之數額為限。
被繼承人遺有父母者,...
【評論主題】2 下列租稅之相關法規,其法律位階由高至低之排序順位為何?①大法官對稅法之解釋文 ②財政部發布之解釋令 ③立法院三讀通過之租稅法律 ④憲法(A)④③②①(B)④②①③(C)④①③②(D)④③①②
【評論內容】
2 下列租稅之相關法規,其法律位階由高至低之排序順位為何?①大法官對稅法之解釋文 ②財政部發 布之解釋令 ③立法院三讀通過之租稅法律 ④憲法 法源位階體系:憲法>法律>命令>行政規則
【評論主題】24 張三於日前逝世,在其遺產之繼承中,其唯一的兒子拋棄繼承,由兩個年紀分別為 18 歲及 16 歲的孫子來繼承,試問在直系血親卑親屬繼承扣除額此項下,有多少扣除額可自張三的遺產總額中扣除?(A)不可
【評論內容】
24 張三於日前逝世,在其遺產之繼承中,其唯一的兒子拋棄繼承,由兩個年紀分別為 18 歲及 16 歲的孫子 來繼承,試問在直系血親卑親屬繼承扣除額此項下,有多少扣除額可自張三的遺產總額中扣除? (A)不可扣除 (B) 50 萬元 (C) 100 萬元 (D) 400 萬元
扣除額
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7條第1項、第17條之1第1項規定,下列各款,應自遺產總額中扣除,免徵遺產稅:
被繼承人遺有配偶者,自遺產總額中扣除493萬元。
繼承人為直系血親卑親屬者,每人得自遺產總額中扣除50萬元。其有未滿20歲者,並得按其年齡距屆滿20歲之年數,每年加扣50萬元。但親等近者拋棄繼承由次親等卑親屬繼承者,扣除之數額以拋棄繼承前原得扣除之數額為限。
被繼承人遺有父母者,...
【評論主題】2 下列租稅之相關法規,其法律位階由高至低之排序順位為何?①大法官對稅法之解釋文 ②財政部發布之解釋令 ③立法院三讀通過之租稅法律 ④憲法(A)④③②①(B)④②①③(C)④①③②(D)④③①②
【評論內容】
2 下列租稅之相關法規,其法律位階由高至低之排序順位為何?①大法官對稅法之解釋文 ②財政部發 布之解釋令 ③立法院三讀通過之租稅法律 ④憲法 法源位階體系:憲法>法律>命令>行政規則
【評論主題】3 下列那些土地按千分之十之優惠稅率計徵地價稅?①公共設施保留地 ②工業用地 ③政府機關用地④空地 ⑤經主管機關核准設置之加油站(A)①② (B)②⑤ (C)②④⑤ (D)①②③
【評論內容】
適用土地
稅率種類
(1)自用住宅用地、勞工宿舍用地、國民住宅用地
2‰
(2)公共設施保留地
6‰
(3)工業用地、加油站、停車場(不含臨時路外停車場用地)等事業直接使用之土地
10‰
(4)公有土地(按基本稅率徵收)
10‰【評論主題】34.我國行政院院長之任命方式為何?(A)由總統任命之(B)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C)由總統提名,經監察院同意任命之(D)由立法院提名,經監察院同意任命之
【評論內容】
行政院院長(通稱行政院長,雅稱閣揆)是中華民國行政院的首長,也是中華民國中央政府各行政部門的最高領導者,由總統直接任命,其職位相當於其它共和制國家的內閣總理。總統和副總統同時因故不能視事時,行政院長代行總統職權,行政院長為任代總統順位第2位,僅次於第1順位代總統的副總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