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17 企業與員工之股份基礎給付交易(權益交割),應於何時認列所取得之商品或勞務?(A)取得商品或勞務時 (B)權益商品之給與日(C)權益商品之既得日 (D)權益商品之執行日代號:80370
【評論內容】
企業之股份基礎給付,交易可分立即既得或非立即既得,若交易之未來無需提供期間任何勞務即屬立即取得。而企業取得商品或自員工(通常為非員工)取得勞務之股份基礎給付交易為立即既得,其既得日為取得商品勞務之日,既得期間為零。因員工”交易”常為非立即既得(服務條件或績效條件之協議),但此題為少數例外(無”非立即既得”之協議),故為立即既得。
【評論主題】17 企業與員工之股份基礎給付交易(權益交割),應於何時認列所取得之商品或勞務?(A)取得商品或勞務時 (B)權益商品之給與日(C)權益商品之既得日 (D)權益商品之執行日代號:80370
【評論內容】
企業之股份基礎給付,交易可分立即既得或非立即既得,若交易之未來無需提供期間任何勞務即屬立即取得。而企業取得商品或自員工(通常為非員工)取得勞務之股份基礎給付交易為立即既得,其既得日為取得商品勞務之日,既得期間為零。因員工”交易”常為非立即既得(服務條件或績效條件之協議),但此題為少數例外(無”非立即既得”之協議),故為立即既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