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7 企業與員工之股份基礎給付交易(權益交割),應於何時認列所取得之商品或勞務?
(A)取得商品或勞務時
(B)權益商品之給與日
(C)權益商品之既得日
(D)權益商品之執行日代號:80370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非常困難0.153846
統計:A(6),B(13),C(14),D(1),E(0)

用户評論

【用戶】蔡卓志

【年級】小四下

【評論內容】錯了才知道正確答案指的就是平常分錄在寫得「薪資費用」....

【用戶】蔡卓志

【年級】小六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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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MinG-Yoo Chen

【年級】

【評論內容】企業之股份基礎給付,交易可分立即既得或非立即既得,若交易之未來無需提供期間任何勞務即屬立即取得。而企業取得商品或自員工(通常為非員工)取得勞務之股份基礎給付交易為立即既得,其既得日為取得商品勞務之日,既得期間為零。因員工”交易”常為非立即既得(服務條件或績效條件之協議),但此題為少數例外(無”非立即既得”之協議),故為立即既得。

【用戶】蔡卓志

【年級】小六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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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MinG-Yoo C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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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企業之股份基礎給付,交易可分立即既得或非立即既得,若交易之未來無需提供期間任何勞務即屬立即取得。而企業取得商品或自員工(通常為非員工)取得勞務之股份基礎給付交易為立即既得,其既得日為取得商品勞務之日,既得期間為零。因員工”交易”常為非立即既得(服務條件或績效條件之協議),但此題為少數例外(無”非立即既得”之協議),故為立即既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