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捷警】點評問題和點評內容

【評論主題】28. 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案件之處理程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調查證據,依行政罰法之規定辦理(B)有關文書送達之程序,準用刑事訴訟法之規定(C)對於沒入物品之處理,依據沒入物品處分規則(D)聲請易

【評論內容】三章 警察機關之調查程序第十九條(查獲可為證據應予沒入之物的處理) 查獲可為證據或應予沒入之物,應帶案處理並妥為保管,行為人逃逸而n 遺留現場者亦同。n 前項情形,應當場製作紀錄,除行為人逃逸而遺留現場者外,並以一份n 交所有人、持有人、保管人或其他在場有關之人。n第二十條(證人、關係人之書面陳述) 證人或關係人經合法通知,有正當理由不能到場者,得許其以書面陳述n 意見。n第二十一條(強制到場時之保護身體、名譽) 依本法規定強制行為人到場者,應注意其身體及名譽,並不得逾必要之n 程度。n第二十二條(填具報告單與隨案送行為人之要件) 警察人員因發現、受理民眾舉報、行為人自首或其他情形知有違反本法n 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