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12 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 30 條規定,納稅義務人申請以實物抵繳遺產稅者,下列何者非其必要之條件?(A)須經全體繼承人同意抵繳 (B)應納稅額在 30 萬元以上(C)確有困難不能 1 次繳納現金 (D
【評論內容】
第30條
第四項抵繳之財產為繼承人公同共有之遺產且該遺產為被繼承人單獨所有或持分共有者,得由繼承人過半數及其應繼分合計過半數之同意,或繼承人之應繼分合計逾三分之二之同意提出申請,不受民法第八百二十八條第三項限制。
【評論主題】3 依所得稅法第 66 條之 4 規定,營利事業年度結算申報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經稽徵機關調查核定減少之稅額,應自當年度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減除之日期,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年度結算申報日 (B)年
【評論內容】
民國 107 年 02 月 07 日
第 66-4 條
一、本條刪除。
二、配合廢除兩稅合一設算扣抵制度,自一百零七年一月一日起,營利事業毋須設置
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爰刪除本條。
【評論主題】12 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 30 條規定,納稅義務人申請以實物抵繳遺產稅者,下列何者非其必要之條件?(A)須經全體繼承人同意抵繳 (B)應納稅額在 30 萬元以上(C)確有困難不能 1 次繳納現金 (D
【評論內容】
第30條
第四項抵繳之財產為繼承人公同共有之遺產且該遺產為被繼承人單獨所有或持分共有者,得由繼承人過半數及其應繼分合計過半數之同意,或繼承人之應繼分合計逾三分之二之同意提出申請,不受民法第八百二十八條第三項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