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KJ Mund】點評問題和點評內容

【評論主題】276 依採購法規,下列何者錯誤? (A)追加契約金額新臺幣120萬元,無須上級機關核准。 (B)勞務契約同時辦理追加金額新臺幣600萬元、追減金額新臺幣500萬元之議價會議,須通知上級機關監辦。 (

【評論內容】第 76 條

廠商對於公告金額以上採購異議之處理結果不服,或招標機關逾前條第二項所定期限不為處理者,得於收受異議處理結果或期限屆滿之次日起十五日內,依其屬中央機關或地方機關辦理之採購,以書面分別向主管機關、直轄市或縣 (市) 政府所設之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申訴。地方政府未設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者,得委請中央主管機關處理。

http://lawweb.pcc.gov.tw/LawContent.aspx?id=FL000659&Range=80%7c98

公告金額以上的採購才能提申訴,選項C未達公告金額故不得提申訴是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