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18 下列何種物權關係中,無民法物權編關於相鄰關係之準用?(A)不動產役權 (B)質權 (C)農育權 (D)普通地上權
【評論內容】其實若不知道800-1也無所謂,由本題觀★,...
【評論主題】18 下列何種物權關係中,無民法物權編關於相鄰關係之準用?(A)不動產役權 (B)質權 (C)農育權 (D)普通地上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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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主題】23 有關即時強制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A)由行政機關為之(B)須義務人逾期不履行義務時方得為之(C)管收為其主要方法之一(D)依警察職權行使法規定,不得徵收任何費用
【評論內容】
不對,不是行政執行法25條!!!題目是問即時強制,而行政執行法25條所適用的章節,為第二章 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所以不會是援引該條解釋D選項淺見以為應該是指警職法24條,返還扣留物,得收取扣留及保管費用所以D選項才錯~
【評論主題】15.「京都議定書」的簽訂,可以有效減緩哪一種環境災害的繼續惡化? (A)荒莫化現象 (B)冰山融化現象 (C)臭氣層破洞 (D)全球暖化現象。
【評論內容】
京都議定書的內容是針對溫室氣體排放,是針對全球暖化所定的協議
https://zh.m.wikipedia.org/wiki/%E4%BA%AC%E9%83%BD%E8%AE%AE%E5%AE%9A%E4%B9%A6
【評論主題】13 有關即時強制對物之扣留,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扣留期間原則上不得逾 30 日 (B)扣留之物應發還者,執行機關應以書面通知所有人、持有人或保管人出據具領 (C)扣留之物,應沒收或沒入者,執行機
【評論內容】
《行政執行法》:
第 38 條
軍器、凶器及其他危險物,為預防危害之必要,得扣留之。
扣留之物,除依法應沒收、沒入、毀棄或應變價發還者外,其扣留期間不得逾三十日(A)。但扣留之原因未消失時,得延長之,延長期間不得逾兩個月。
扣留之物無繼續扣留必要者,應即發還(D);於一年內無人領取或無法發還者,其所有權歸屬國庫;其應變價發還者,亦同。
(D) 並非10日內,是「即」發還!
《行政執行法施行細則》:
第 37 條
依本法第三十八條執行物之扣留時,執行機關應製作收據,詳載扣留物之名稱、數量,付與所有人、持有人或保管人。
前項扣留物不便保管或搬運者,得予封存,命所有人、持有人或保管人出據看守或保管。
第 38 條
扣留之物,依法應沒收、沒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