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gamer99122】點評問題和點評內容

【評論主題】10.下列何種情形,警察得對其使用警銬?(A)違序嫌疑人經通知到場實施訊問時(B)對酒醉者執行管束措施時(C)強制違序人到場執行拘留罰時(D)精神病患毀損他人物品時

【評論內容】

警察職權行使法 第20條

警察依法留置、管束人民,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於必要時,得對其使用警銬或其他經核定之戒具:

一、抗拒留置、管束措施時。

二、攻擊警察或他人,毀損執行人員或他人物品,或有攻擊、毀損行為之虞時。

三、自殺、自傷或有自殺、自傷之虞時。

警察對人民實施查證身分或其他詢問,不得依管束之規定,令其供述

【評論主題】2 下列有關婦女之保護,何者非憲法增修條文所明定?(A)維護婦女之人格尊嚴 (B)保障婦女之人身安全 (C)消除性別歧視 (D)鼓勵婦女節育

【評論內容】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第十條

國家應獎勵科學技術發展及投資,促進產業升級,推動農漁業現代化,重

視水資源之開發利用,加強國際經濟合作。

經濟及科學技術發展,應與環境及生態保護兼籌並顧。

國家對於人民興辦之中小型經濟事業,應扶助並保護其生存與發展。

國家對於公營金融機構之管理,應本企業化經營之原則;其管理、人事、

預算、決算及審計,得以法律為特別之規定。

國家應推行全民健康保險,並促進現代和傳統醫藥之研究發展。

國家應維護婦女之人格尊嚴,保障婦女之人身安全,消除性別歧視,促進

兩性地位之實質平等。

國家對於身心障礙者之保險與就醫、無障礙環境之建構、教育訓練與就業

輔導及生活維護與救助,應予保障,並扶助其自立與發展。

國家...

【評論主題】22.下列何種行為,依法應處以申誡或免除其處罰?(A) 配偶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為避免其受罰而向警察機關為虛偽之證言者(B) 收容外籍偷渡客,未即時向警察機關報告者(C) 意圖他人受社會秩序維護法處罰

【評論內容】

社會秩序維護法 第六十七條

有左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三日以下拘留或新臺幣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

一、禁止特定人涉足之場所之負責人或管理人,明知其身分不加勸阻而不報告警察機關者。

二、於警察人員依法調查或查察時,就其姓名、住所或居所為不實之陳述或拒絕陳述者。

三、意圖他人受本法處罰而向警察機關誣告者。

四、關於他人違反本法,向警察機關為虛偽之證言或通譯者。

五、藏匿違反本法之人或使之隱避者。

六、偽造、變造、湮滅或隱匿關係他人違反本法案件之證據者。

因圖利配偶、五親等內之血親或三親等內之姻親,而為前項第四款至第六款行為之一者,處以申誡或免除其處罰。

【評論主題】10.下列何種情形,警察得對其使用警銬?(A)違序嫌疑人經通知到場實施訊問時(B)對酒醉者執行管束措施時(C)強制違序人到場執行拘留罰時(D)精神病患毀損他人物品時

【評論內容】

警察職權行使法 第20條

警察依法留置、管束人民,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於必要時,得對其使用警銬或其他經核定之戒具:

一、抗拒留置、管束措施時。

二、攻擊警察或他人,毀損執行人員或他人物品,或有攻擊、毀損行為之虞時。

三、自殺、自傷或有自殺、自傷之虞時。

警察對人民實施查證身分或其他詢問,不得依管束之規定,令其供述

【評論主題】2 下列有關婦女之保護,何者非憲法增修條文所明定?(A)維護婦女之人格尊嚴 (B)保障婦女之人身安全 (C)消除性別歧視 (D)鼓勵婦女節育

【評論內容】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第十條

國家應獎勵科學技術發展及投資,促進產業升級,推動農漁業現代化,重

視水資源之開發利用,加強國際經濟合作。

經濟及科學技術發展,應與環境及生態保護兼籌並顧。

國家對於人民興辦之中小型經濟事業,應扶助並保護其生存與發展。

國家對於公營金融機構之管理,應本企業化經營之原則;其管理、人事、

預算、決算及審計,得以法律為特別之規定。

國家應推行全民健康保險,並促進現代和傳統醫藥之研究發展。

國家應維護婦女之人格尊嚴,保障婦女之人身安全,消除性別歧視,促進

兩性地位之實質平等。

國家對於身心障礙者之保險與就醫、無障礙環境之建構、教育訓練與就業

輔導及生活維護與救助,應予保障,並扶助其自立與發展。

國家...

【評論主題】22.下列何種行為,依法應處以申誡或免除其處罰?(A) 配偶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為避免其受罰而向警察機關為虛偽之證言者(B) 收容外籍偷渡客,未即時向警察機關報告者(C) 意圖他人受社會秩序維護法處罰

【評論內容】

社會秩序維護法 第六十七條

有左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三日以下拘留或新臺幣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

一、禁止特定人涉足之場所之負責人或管理人,明知其身分不加勸阻而不報告警察機關者。

二、於警察人員依法調查或查察時,就其姓名、住所或居所為不實之陳述或拒絕陳述者。

三、意圖他人受本法處罰而向警察機關誣告者。

四、關於他人違反本法,向警察機關為虛偽之證言或通譯者。

五、藏匿違反本法之人或使之隱避者。

六、偽造、變造、湮滅或隱匿關係他人違反本法案件之證據者。

因圖利配偶、五親等內之血親或三親等內之姻親,而為前項第四款至第六款行為之一者,處以申誡或免除其處罰。

【評論主題】2 下列有關婦女之保護,何者非憲法增修條文所明定?(A)維護婦女之人格尊嚴 (B)保障婦女之人身安全 (C)消除性別歧視 (D)鼓勵婦女節育

【評論內容】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第十條

國家應獎勵科學技術發展及投資,促進產業升級,推動農漁業現代化,重

視水資源之開發利用,加強國際經濟合作。

經濟及科學技術發展,應與環境及生態保護兼籌並顧。

國家對於人民興辦之中小型經濟事業,應扶助並保護其生存與發展。

國家對於公營金融機構之管理,應本企業化經營之原則;其管理、人事、

預算、決算及審計,得以法律為特別之規定。

國家應推行全民健康保險,並促進現代和傳統醫藥之研究發展。

國家應維護婦女之人格尊嚴,保障婦女之人身安全,消除性別歧視,促進

兩性地位之實質平等。

國家對於身心障礙者之保險與就醫、無障礙環境之建構、教育訓練與就業

輔導及生活維護與救助,應予保障,並扶助其自立與發展。

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