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0.下列何種情形,警察得對其使用警銬?
(A)違序嫌疑人經通知到場實施訊問時
(B)對酒醉者執行管束措施時
(C)強制違序人到場執行拘留罰時
(D)精神病患毀損他人物品時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709489
統計:A(8),B(168),C(23),D(486),E(0)

用户評論

介肥】評論

警職法20條1項2款:毀損執行人員或他人物品

楊士層】評論

B選項並沒有抗拒管束

gamer99122】評論

警察職權行使法 第20條警察依法留置、管束人民,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於必要時,得對其使用警銬或其他經核定之戒具:一、抗拒留置、管束措施時。二、攻擊警察或他人,毀損執行人員或他人物品,或有攻擊、毀損行為之虞時。三、自殺、自傷或有自殺、自傷之虞時。警察對人民實施查證身分或其他詢問,不得依管束之規定,令其供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