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n Huang(107】評論
違法行使公權力侵害人民權利 → 向行為人求償:以該行為係故意或重大過失者為限違法使用警械致侵害人民權利 → 向行為人求償:以該行為係出於故意為限
【苦海無涯】評論
50.警察人員執勤時,違法使用警械,致侵害人民之生命財產權利,賠償義務機關於何種 情形下,得向該行為人求償? (A)以其行為出於故意者為限。 (B)以其行為出於過失者為限。 (C)以其行為係重大過失者為限。 (D)不問出於故意或過失者,均得求償。 117 答案A我想說是不是侵害的是生命和財產權利-----適用警械使用條例---故意這題只說侵害權利所以適用國賠法?---故意 重大過失
【Sony Lin】評論
4樓,警械使用條例是針對使用警械違失部份,而國賠法是單純行使公權力違失的部份